第二十一章 两起意外

灭门这样的大案要案,刑部不可能没有卷宗,时间限定在二十年前秦太医被杀之前,并不难找。

那一年的济南府可真是不消停啊!

做粮食生意的罗孟昌家,以及济南府里刚刚成立不足三月的顺平镖局。

两家都是半夜突起大火,无一人生还,且这火起得极为蹊跷。

五六月,本就是济南府的多雨季节,并非冬季干燥易燃,罗宅又自有泉眼,府内有个面积不大不小的湖泊。整个宅子里,有大大小小的院子七八座。

居住得如此分散,便是夜半起火,家里人发现时逃生不易,也断没有一个冲进湖里避火的也无的道理。

除非当时起火点并非一处,罗家是一瞬间就全着起来了,这才能达到烧死全家的目的。

且看现场描述,大火被扑灭后,罗宅的建筑十不存一,几近焚毁。十有八九,凶手在作案时用了桐油一类的助燃剂。

然而济南府上报的卷宗,明明白白写着,罗家大火,是意外。

二十几口全死了,神特么意外!

赵东笞看完这卷宗,不禁冷笑连连。

罗家意外大火在先,顺平镖局失火在后。

对,就是失火。

卷宗所载,顺平镖局众人之死,就是因为打翻的烛台引燃了床幔,最终酿成惨剧,镖局里九名镖师并一个做饭的伙夫,全部烧死在厢房的三间卧室里。

整个镖局,只有厨房和厢房被烧得很彻底,一墙之隔的耳房完整无缺。敢情火还很灵性呗,知道哪有人,单烧哪?

好一个意外失火!

已经无力吐槽了。济南府二十年前的知府就是个猪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