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安去到天台一角,静静对着笔记本研读,阿夏用自制的过滤器一遍一遍处理盆里的水,然后倒进锅里准备做饭。
微风吹过,天空阴霾依旧笼罩,她扭头看看角落的陆安,心情莫名变好了一点。
人真的是种群居动物。
「第一千八百二十五天,我发现我找到了一个同伴,就是那个奇怪的陆安,最巧的是,他不用吃东西,这直接避免了物资缺乏的时候可能发生的……一些不好的事。」
「经过几天相处,我还发现他不傻,只是有点不聪明。而且他还帮了我,在我半夜生病的时候,用水帮我擦身子,准确说,是擦手脚和脖子。」
「这让我想起以前父亲讲过的一个叫鲁滨逊的故事,他养了一只星期五,两个人在孤岛上作伴。大概我也碰到了另一个星期五,一会儿问问他改名叫星期六怎么样。
……」
?
再醒来时,陆安按掉闹钟,有种再睡一会儿的冲动。
那个笔记本很旧,早就写满了字迹,可能因为当时写满的时候没有另一个新的笔记本,阿夏的父亲开始在前面空出来没写满的地方继续写,这对他的阅读造成了一点困难。
估摸着随时会醒来,他只挑着重点看了一些大概,躺在床上回忆一下,便翻身下床来到客厅,找出来笔纸,整理看到的信息。
“一大早就奋笔疾书?”夏茴刚捧了一杯热水,有点惊讶陆安今天起得早。
“有点东西需要记一下。”
“你在写什么?记录梦里的事?”
“保持安静。”
“……”
夏茴翻了个白眼,小口抿一下热水,烫得她抿着嘴唇嘶嘶吸气。
左右没事,便凑过来到陆安旁边看他写什么东西。
“你的字好丑啊!”她惊叹。
“再出声我就把你绑起来扔屋里去。”陆安头也不抬道。
夏茴闻言空出一只手摸摸口袋,电击棒好端端地在兜里。
她放心了,捧着杯子小口吹气,目光落到陆安写的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