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人群中大概穿行了约莫有十分钟的时间。

中间沈书黎换了两次手,才看见在路边站着的那个熟悉的人。

元春大老远就看见了两人,站在路边兴奋的冲两人直摆手。

“沈哥,嫂子,这儿呢!”

孟予安倒是没注意到这声“嫂子”,但她从一众纷杂的声音中听到了“沈”字,下意识的就开始往声音发出的方向看。

“诶,那是不是元春啊?”

沈书黎面无表情,“嗯。”

两人走到车子跟前,沈书黎的眉头再次打结,“就开了一辆车?”

刚刚还因为久别重逢还在兴奋的元春,猛地一听到这带着质问的淡漠语气,只觉得身上所有的肌肉都震颤了一下,任由这句话在脑子里翻转了一遍又一遍,元春还是没懂,于是问出口,“对… …啊。”

一辆车怎么了?

不就三个人吗?

难道还能不够坐?

元春上下打量了一遍沈书黎,将目光从他的身上挪到他的手上的时候,“哥你怎么还把黑市的破烂带回来了?”

京市想买什么买不到?

要说旁的人精打细算,是为了省钱,所以大包小包的,那也就算了。

偏偏他沈书黎是最不缺钱的主儿,人虽然不在京市,但他手下的人可没少拿下京市的地皮。

就连他这个整天跟患者打交道的都听说了“沈氏地产”的大动静。

随着返城和进京的人口越来越多,那地皮哪还是简单的地皮啊,只要沈书黎动动手指头,点几张心仪的楼盘设计图,等到那楼盘盖起来,那可都是真金白银啊!

还看的上这点儿,仨瓜俩枣的破烂?

就算不说他手下的地皮,光沈书黎在沪市丢给他玩儿的那辆车,随便一个车轱辘,都比他手里的这些破烂值钱的多吧。

沈书黎居然还能拎着这些破烂,费老鼻子劲,从黑市拎到京市… …

对此,元春只想吐槽,劲真大啊哥们。

孟予安从沈书黎旁边探出脑袋,不解的开口,“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