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趟二十五头,来回三趟,所有的小猪都被放到河对岸早就准备好的养殖区。
方羽这才上岸,就着早就运来储存好的饲料喂食,然后训练排泄习惯。
速度很快,才半个小时就搞定了,渡河归来,杨飞回家接王丽丽,方羽则来到放养土鸡的山头上。
既然那么大张旗鼓请人吃饭,那么光有头蛋是不够的,最好还有鸡。
正好,这鸡群里面公鸡挺多的,数量跟母鸡基本上一比一,而事实上,鸡群里面公鸡太多不是好事,因为喜欢打架,还喜欢欺负母鸡。
如果不考虑孵小鸡,单纯产蛋,那么鸡群中甚至可以完全不要公鸡。
这样一来,捉点公鸡杀来吃就完全不成问题了,反正早晚要处理的。
便是这般,他捉了四只公鸡,因为都是新鸡,所以不大,加一起也就七八斤的样子,等退了毛去掉内脏,估摸着就剩五六斤。
刚好够吃。
回到家里,这会周敏一家已经到好一会了,厨房里,煮饭炒菜,笑声频频。
看他回来,还捉了四只鸡,唐晓月不禁喜出望外,拿着手机一阵狂拍,兴奋道:“四只鸡,话说今天过年么?”
方羽笑道:“是啊,给你过年,你过年不是没吃好,没吃到么,给你补上。”
一句话,给唐晓月美得,都找不到东南西北了。
这会周敏也走了过来:“四只小公鸡,可以炖好大一锅了啊,话说需要帮忙不?”
方羽摇头:“不用,都站开点,别到时候溅一身血。”
说着,提了把刀,顺势又拿了个小木盆,揪掉鸡脖子上一点毛,一刀割下去,鲜血汩汩而下。
重复操作,很快四只鸡便杀好了,还得了小半盆鸡血。
鸡血其实很不错的,颜色比猪血好,煮出来嫩,口感更胜一筹,只不过因为量少,所以市面上几乎见不到。
这会周敏端来一盆刚刚烧的开水,杀好的鸡放进去滚上两圈,再提溜出来,开始拔毛。
唐晓月也来帮忙。
因为开水烫过,所以很好拔,连鸡脚上的角质死皮都能轻松弄干净。
只不过因为是新鸡,所以那种细细的绒毛有点多,必须烧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