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秋水共长天一色

【我们话回来继续说王勃。

请大家看四大名著里《红楼梦》中王夫人打了金钏并把她赶走那一回中,我觉得金钏那句“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才是最令王夫人忌讳的。

这话不但教宝玉学“坏”,而且有挑唆他们兄弟间关系的意味。

普通大户人家都这样,何况是皇家。

也幸亏是在唐朝这种开明点的朝代,要是放在后来文字狱盛行的时候,王勃有十个脑袋也砍没了。

不过王勃从此不被重用是肯定的了。

后来又出了件王勃擅杀自己窝藏的一个罪犯的事情,当然也有人说此事是别人陷害王勃。

不管怎么说王勃在当地(虢州)的官场上由于恃才傲物得罪了很多人,这事出了以后,帮他的没有,落井下石的倒不少,因此王勃就倒了大霉被下狱,还差点判成死罪,好在后来遇大赦才保全了性命。

但王勃也被革职为民,终身不得再做官。

连他的父亲也受到牵连,被贬到今天越南的交趾去做县令。

经过了这样一个个深刻的“教训,按说王勃该知道些人情事故的重要性了吧。

不!王勃这种性格,套用某位作家的话来说是从不察言观色的从容。

例如在滕王阁参加阎都督举办的酒会时,其实王勃只是路过而已,恰好有人介绍他赴宴做陪。

人家老阎早安排好了,让他的女婿事先准备好文章,到时候炒作一把。

就好现在的选举活动一样,职位早就内定好了。

但当假意让到王勃这傻小子面前时,他还真不客气地顺竿就上,见树就爬,提笔便写了起来。

王勃这人十足是“领导夹菜他转桌”的那一类。可是人家唐朝当时风气还是比较好,放现在,假如也有这样的情况,必有几个阎领导的心腹怒斥王勃:你一小毛孩,怎么这样狂放大胆没礼貌,家教都去哪儿了?

人家老阎比较有涵养,虽然当时也一脸懵逼,冷了脸色,但知晓王勃写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样的好句子时,居然不弃前嫌,转怒为喜:本督送你一对膝盖。

当时政客的鉴赏能力也很高,这两句是是后世公认的千古名句。

倘若这老阎犹如那狗肉将军张宗昌一般粗俗不堪的浑人,连“落霞与孤鹜齐飞”这般美妙的词句都不知晓其含义所在。

那么只要他察觉到有人竟敢抢夺自家女婿的风头,甭管对方笔下所描绘之物如何绚丽多彩、引人入胜,哪怕是天花乱坠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于他而言也是如对牛弹琴,横竖都是看不懂的。

如此一来,他定会毫不留情地斥责道:“你这写的是什么玩意儿!简直就是一派胡言、狗屁不通!”

紧接着,便是一阵狂风骤雨般的棍棒伺候,直打得那人哭天喊地、皮开肉绽,真可谓是“细皮与嫩肉齐飞,鲜血共衣裳一色”啊!

不过话说回来,这样倒也算得上是王勃的幸运了。

毕竟若遇上此等蛮横无理且毫无文学素养之徒,再好的作品恐怕都会被埋没,甚至遭受无妄之灾呢。】

赵大看到这里笑了下,道:“后世这是开玩笑了,纵然是俺这样军汉出身的,也知道治理地方须6得用有文化的读书人才行。”

“那阎都督好歹也是当时洪都的一任长官,唐人又诗风浓郁,怎么会没有鉴赏的能力?”

怕是那阎都督刚开始见王勃抢自己搭好的台子唱戏,确实是会有恼怒在身的。

但读完了王勃的作品后,尤其是里面还写了自己的名字,当场就得把王勃供起来当祖宗!

就如同李太白的作品一样,岑夫子和丹丘生如果没有出现在《将进酒》里面,凭借二人自己的本事,有机会名留青史吗?

一方长官确实是很高的官职了,很多人一辈子也难以达到的,但大唐三百年,诸夏数千年来,一地长官很少吗?

【其实就算阎都督不是不识字的狗肉将军之类,假如是个头脑冬烘,“身自端方”、“体自坚硬”的那种迂腐之儒,也不一定就觉得王勃的文章好。

我们看王勃的这篇文字,从那些应制八股、歌功颂德的文章标准看,前半篇写景写事倒还说得过去,但是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物描写之后,按这类文章的一般原则,就该转入借滕王阁的盛会来歌颂阎公领导下的大好形势,而王勃却写的是什么?

用大段的文字倾诉了一回他个人的愁闷苦情:“

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孟尝高洁,空怀报国之心;阮藉猖狂,岂效穷途之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