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局外人》,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

下午三点钟时,莱蒙来敲我的门,说他已经惩罚了她,他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块儿出去,还叫我当他的证人。我答应了。我们一起出去,喝了白兰地,打了弹子,他还要带我去妓院,我说不喜欢那玩意。但觉得他对我挺好。

回到家时,我看见萨拉玛诺站在门口,神色紧张不安,原来他的狗丢了。晚上我听见隔壁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声,原来是萨拉玛诺在哭。

莱蒙给我办公室打电话,说他一个朋友请我到他离阿尔及尔不远的海滨木屋过星期天。我说我很愿意,但已经答应与女友一起过了,他立刻说也请我的女友去。他还告诉我,一帮阿拉伯人已经盯了他整整一天,其中有他过去情妇的弟弟。这时候老板派人来找我,他说打算在巴黎开设一个办事处,问我愿不愿意去,那样的话我就能在巴黎生活了,一年中还可旅行旅行。我说怎么样都行。他又问我对改变生活是不是不感兴趣?我说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他说我没有雄心壮志。我上大学时也有过不少这类雄心壮志,但我不得不中途辍学,很快我就明白了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晚上玛丽来看我,问我愿不愿意跟她结婚,我说怎么样都行,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结婚。她想知道我是不是爱她,我说这种话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我大概是不爱。她问那为什么我要娶她,我说这无关紧要,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再说是她要跟我结婚的,我只要说行就完了。她说结婚是件大事,我说不。她又想知道如果另外一个女人提出这个要求,我是不是会接受,我说当然。她心里想我是不是爱她,关于这我一无所知。后来她微笑着挽起我的胳膊,说她愿意跟我结婚。我说她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结婚。我跟她说起老板的建议,她说她愿意认识巴黎。我说我在巴黎住过一阵,那里很脏,有鸽子,黑乎乎的院子,人的皮肤是白的。

我在赛莱斯特的饭馆吃饭,一个怪女人坐到我旁边,她走时,我跟了她一阵子,直到看不见她了,但我很快忘了她。

回家后,在门口我看见了老萨拉玛诺,他说他的狗丢了,找不到。他还说到我妈妈很喜欢这条狗。他称她“您那可怜的母亲”。他说他猜想我妈妈死后我很痛苦,我没说话。他又说他知道这一带的人对我的看法不好,因为我将母亲送进了养老院。但他了解我,知道我很爱妈妈。我说我认为把母亲送进养老院是自然的事,因为我雇不起人照顾她。

今天是星期天,我和玛丽去叫莱蒙,我们出门时街上已经一片阳光,照在我脸上,好像打了我一记耳光。

前一天我和莱蒙去了警察局,我证明那女人不尊重莱蒙,他只受到警告就没事了。我们乘公共汽车去海滩,莱蒙突然示意我看对面,原来一帮阿拉伯人正在那里盯着我们,莱蒙的对头,就是那情妇的弟弟,也在其中。

海滩离公共汽车站不远,莱蒙的朋友就在海滩尽头的一座小木屋里,他叫马松,高大魁梧,肩膀很宽,他妻子则又矮又胖。马松想去游泳,但他妻子和莱蒙不想去,我们三人就出了木屋,玛丽立刻跳进了水里,马松说她真不错。我也下去游了一会儿,累了后就趴在海滩上,太阳的热气烤得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回去时我已经很饿了,狼吞虎咽地把我那一份东西吃掉了,我们三人计划8月份在海滩过,钱大家出。才十一点半,我们已经吃完了午饭。两个女人留在屋子里刷盘子,我们三人出去散步。

太阳直射在沙上,海面上闪着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海滩上一个人也没有。我没戴帽子,太阳晒得我昏昏欲睡。就在这时,我看见了海滩尽头一泓清泉旁有两个阿拉伯人,就是莱蒙的对头。我们越走越近,后来就打了起来,莱蒙打他对头,马松打另一个,打得他们满脸是血。莱蒙的对头抽出了刀,莱蒙嘴上和胳膊上各挨了一刀。他们拿着刀慢慢后退,后来飞快地跑了。

马松陪莱蒙找医生去了,我把发生的事讲给两个女人听。听得她们一个哭一个脸色发白。这让我心烦,我不说话了,望着大海抽起烟来。

后来莱蒙和马松回来了,莱蒙只伤着了皮肉,但他脸色阴沉,闷不发声。后来他说要去海滩走走,还不让我跟着,但我还是跟去了。

我们在海滩上走了很久,此时太阳酷热无比,晒在沙上和海上,散成金光点点。我们又走到了海滩尽头,在那里看见了那两个阿拉伯人,莱蒙的手朝装着手枪的口袋里摸去,一边问我是不是干掉他。我说先不,后来又要莱蒙把枪给我,他去单挑对头,如果他们拿出刀子或者另一个也上,我就开枪干掉他。莱蒙就把枪给了我,但那两个人突然跑了。我们也就往回走了。

我们又回到了木屋前,他进去了,我脑袋被太阳晒得嗡嗡直响,我觉得无论待在屋里还是走开都是一样的,就转过身去往前走了。

到处依然是一片火爆的阳光,我慢慢地走着,觉得太阳晒得头都膨胀起来,从沙砾上,雪白的贝壳或一片碎玻璃上反射出来的光亮,像一把利剑劈过来,剑光一闪,我的牙关就收紧一下。

我走了很长时间,远远地,我又想到了那泓清泉,我想去休息一下。当我走近,我看见莱蒙的对头又回来了,只有他一个人,躺着。我吃了一惊,那件事我已经完全忘记了。他一看见我,就抬起了身子,把手插进了口袋里,我自然而然地握紧了口袋里的手枪。我盯着那个阿拉伯人,我只要一转身,事情就完了,可整个海滩在阳光中颤动,在我身后挤来挤去,太阳晒得我两颊发烫。我觉得汗珠聚在眉峰上。那太阳和我安葬妈那天的一样,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齐跳动。我热得受不了,又往前走了一步。我知道这是愚蠢的,我走一步也逃不过太阳。但我往前走了一步,仅仅一步。

这一次,阿拉伯人没有起来,却抽出了刀,迎着阳光对准了我。刀锋闪闪发光,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就在这时,聚在眉峰的汗珠一下子流到了眼皮上,给我蒙上了一幅模模糊糊的水幕。这泪水和盐水掺和在一起的水幕使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只觉得铙钹似的太阳扣在头上,那把刀刺眼的刀锋总是隐隐约约地对着我。滚烫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挖着我痛苦的眼睛。

这时一切都摇晃了,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着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猛然一声震耳的巨响,我扣动了扳机,一切都开始了。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然而,那好像是在我的苦难之门上短促地叩了四下。

被捕之后,我很快被审问了好几次,不过每次都是问些身份之类,时间不长。八天之后,一个预审推事好奇地看了看我,问我是否找了律师,我说没有,又问是不是一定要有一个。他说如果我不找,他们将为我指定一个临时的。我觉得法律还管这种小事,真是方便得很。他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