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岁下午丢进砚湖的那枚戒指,就像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那只调皮的蝴蝶,轻轻扇动翅膀,掀起了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风暴。
之后霍廷严意外落水,闵修白突然出现,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改变。
白岁不知道霍廷严在发什么疯,也不知道闵修白为什么会提前回国,但他知道,既然闵修白在这个时间出现在了医院里,就一定是去看霍廷严的。
其实他曾经也幻想过,当自己终于有机会见到那个可以说是影响,甚至改变了自己一生的男人,情绪该有多么激动,是会百感交集,还是五味杂陈。
但很奇怪,他什么感觉都没有。
除了一点点惊讶,他的内心毫无波澜。
他甚至都不好奇霍廷严在醒来后见到闵修白会作何反应,只觉得电梯轿厢的狭小密闭空间里有点热。
跟下午在湖边和刚才在病房里拒绝霍廷严的感觉差不多,他内心本能地抗拒着,只想尽快离开,逃出这个旋涡。
当电梯的大门再次打开,住院部一楼大厅的门外,霍廷严的车还停在门口等他,司机见他走出来,便恭恭敬敬地下车拉开了后门。
然后下一秒,他就在司机错愕的目光中,转身拦下路边的一辆出租车,消失在了夜色里。
他一口气跑回了“家”,一间与莘城舞蹈学院仅有一街之隔的高档公寓。
刷脸打开一楼门禁,进入电梯,按下顶楼二十七层的按键,然后输入密码,指纹解锁,“咔嗒”一声,门开了——
白岁动作熟练,一气呵成,却在推开大门的一瞬间,怔怔地愣在了门边。
门口的鞋架上,规规矩矩地放着两双居家拖鞋,一双明显比另一双大了几个鞋码——
是霍廷严的。
从大四开始后不久,白岁就搬进了这栋公寓,在里面住了将近一年,刚才第一时间几乎是习惯性地跑了回来,却忘了这里其实并不是他的“家”,而是他和霍廷严……
现在看来,或许也只能算是一个他们幽会的地方。
其实房子在他大二那年跟霍廷严签下“合约”后不久就安排好了,不过那时候他还住在学校的寝室里,不经常过来。
起初霍廷严偶尔来找他,两个人会出去吃吃饭,吹吹海风,听听歌剧,看看演出,有时候也聊两句天,但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只是静静坐着。
结束后,霍廷严就会送白岁回寝室休息。
他们的第一个跨年夜,在莘城最高的空中餐厅里,白岁第一次以那样的角度,看了一场莘城最璀璨的焰火晚会,一时间竟有些分不清,他和霍廷严,究竟是谁更需要谁的陪伴。
焰火晚会结束后,学校的男寝已经锁门,白岁回不去了,便第一次跟霍廷严留宿在了外面。
当晚他们住的正好就是霍氏集团旗下的五星级度假酒店,半度雅梦。
也就是那个上辈子霍廷严实时定位最后出现的地方。
白岁还记得,那晚他洗了澡出来,坐在床边,死死攥着浴袍的襟口,紧张到浑身发抖,后来更是一整夜都没有睡着。
但其实那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霍廷严似乎一直都很尊重他,从一开始,直到他们结婚的七年后,从来不会强迫他做任何事情;偶尔只要他开口,提出的要求霍廷严也都会满足。
不过就是在“半度雅梦”那晚之后,霍廷严买下了现在这栋公寓,就在白岁的学校附近,步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方便他随时出入。
但那个时候,白岁还是住在寝室里的,只有霍廷严偶尔来找自己时,他才会在公寓留宿一晚。
自然还是跟霍廷严一起的,不过他们仍旧只是盖着各自的被子,泾渭分明地睡在同一张床上。
事实上直到那个时候,他们连手都还没有牵过。
这样的相处模式一直维持到那一晚……
当白岁第一次真正和霍廷严“在一起”。
那时候距离白岁和霍廷严签下合同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他大四了,学校没什么课,寝室里好几个室友也因为实习的关系不常回来。
所以在关系更进一步之后,他索性搬出寝室,常住在了霍廷严送给自己的公寓里,一直到现在。
有过第一次的“亲密”,他已经开始期待着,也许霍廷严会在某一个晚上突然出现,敲响自己的房门,给他一个惊喜。
不过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霍廷严始终像钟表一样规律地活着,是个计划性很强的人,而且好像总是那么礼貌绅士;在自己的时间表上有空闲可以来找白岁时,他一定会提前一天发消息询问白岁是否方便。
起先白岁还会在每天都仔仔细细将屋子打扫一遍,因为霍廷严有很严重的洁癖,他怕万一对方来了,看到屋里不整齐,会不高兴。
但时间长了,他渐渐也就开始偷懒了。
反正霍廷严总会提前一天通知他,甚至会把到学校来接他的时间精确到分钟,所以他到时候再打扫也来得及。
其实跟大部分男生一样,他也不喜欢收拾房间,更不喜欢做家务。
爸妈还在的时候,他是被宠大的独子,母亲心疼儿子练舞辛苦,连一刷袜子都不舍得让他洗;后来上大学住了校,虽然他也会自己洗衣服,但寝室还是经常乱糟糟的,找不到东西。
时间倒转,如果不是带着记忆,连白岁自己都很难想象,他居然能给霍廷严当了七年的“贤妻”。
他抬脚踢开几个扔在门口来不及收拾的快递盒子,鞋也懒得换,就直接走进屋里,大喇喇坐在沙发上,手自然地往旁边一搭,碰到了一堆摆放杂乱的衣服。
最近莘城的天太热,衣服每天都得换,但这些天他一直忙着毕业剧目和演讲的事情,换下来的衣服都堆成小山了,也没顾上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