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破绽只剩眼睛。
没有美瞳,这双桃花眼又太完美,想了又想,牧封川一眯,决定就这么看。
“我不信,现在还认得出来!”
从未花费如此多时间打扮自己,牧封川冷哼一声,冲下楼梯,走出大门,袍角翻飞奔向“迎宾归”客栈。
不是说我跟踪?
这次,我就跟踪给你们看看!
白屋城很大,城内通行,也时常需要马车,不过,拜这个世界普遍习武所赐,一般稍微有点儿功夫底子,不赶远路,也用不上叫车。
牧封川自然更不需要。
然而,这次他扮演的是一个身体被掏空的酒囊饭袋。
未免出现中途被撞上,继而露馅这样的低级失误,他还是叫了辆马车,让车夫把自己送到“迎宾归”斜对面的一家酒楼。
和买情报、交罚款这样的花销相比,衣食住行真是便宜极了。
回想之前三次巧合,牧封川再不敢赌运气,宁愿花点儿小钱,让计划更圆满。
下了马车,慢悠悠走进酒楼,选二楼一个靠窗座位坐下,叫了一壶酒和四叠小菜。
酒,牧封川自然是不会喝的,他需要清醒的头脑,即便一杯两杯喝不醉,他也不能赌这个意外。
不过,这壶酒最后不会浪费,因为牧封川会把它送给衣服,当酒鬼想知道一件事的时候,往往比普通人容易,也更不会引起怀疑。
他变吃菜边等,目标一直没有出现。
牧封川毫不心急,急也没用,这次的目标与牧封云不一样,不确定性更大,如果对方昨天就离开了白屋城,他就是再不甘心,也没有任何办法。
他出门时,辰时已过,等到午时,忽然,“迎宾归”门口走出两个身影,牧封川连忙收回视线,只用余光瞥向二人。
这个时候出门,多半是吃午饭,如此,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目送两人走远,牧封川眼中闪过一道幽光,先用一杯酒漱了漱口,接着,又到了两杯酒撒在身上,这般,除了脸不够红,完全一副醉鬼状态。
他晃晃悠悠出了酒楼,走进“迎宾归”,蓦然,一把抓住身边经过的店小二,开始自己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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