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这世界很危险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却从来没有忘记回头去拉上来不及上车的人。它总是披着不同的外衣,有的时候连衣服也不换,在一次次地粉墨登场中,重现自己永不过时的套路。如果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人类只怕早已征服宇宙。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只要是阳光普照的地方,似乎总逃不过这一定律。

所有之前犯罪的,现在正在犯罪的,以及策划将来犯罪的那些人,除了一些激情犯罪,出于男人尊严或者酒后或者一时遭受刺激的以外,都以为自己的手段别出心裁,花样翻新,其实只要检索下历史,统统都是别人玩剩下的东西。

古人的脑袋瓜子大多数比现在人要好。人类发展到现在,依靠的就是少数人类精英,才有了电,有了电波以及铁疙瘩能上天飞翔,能入水不沉等等。

至于大部分人,我不是看不起,包括我自己在内恐怕钻木取火这个技能都不一定能熟练掌握。新时代的犯罪肯定有别于过去,但是仔细查阅一下,也是换汤不换药,套路还是那个套路。只是换了个皮而已。

前面说警察破获命案有固定逻辑,情杀、仇杀、财杀……事实上,再过多少年还是这个套路。极少有随意获取目标要人性命的案件,碰上神经病无目的随意杀人毕竟是少的。

这里要说一下为了尊严杀人。其实有的罪犯虽然必须要接受严惩,但并不是没有值得同情的地方。比如“honorkilling”这个词,可以翻译成荣誉杀人。

如果男人被戴了绿帽子,在开门回家看到自己老婆和别的男人滚在床上,抓起厨房的菜刀,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砍几刀砍死了人。

这样的罪犯,通常我不会歧视他们。激情犯罪,只不过运气不好而已,把人弄死了,最多不该拿刀,拿棍子打几棍子出气就算了。不过也就是随口说说,换了大部分男人哪管那么多,摸到什么是什么,弄了再说。

男人荣誉应该也很重要的吧。

再比如带着媳妇回家的路上,碰上一个喝多了的流氓,非要寻衅滋事调戏自己老婆,好言相劝不行,还动手动脚,然后一时恼怒一拳打瞎了对方的眼睛,这样的性质连防卫过当都不算,只能算是故意伤害,然后判刑进去关几年,也是属于运气不好。

运气好的那一拳把人家眼睛打肿了,等110来了进去赔个几百元钱,双方经过警察调解写个协议书就回家吃饭了。

很多时候罪犯和好人就是一步之遥,在我看来只要打过架然后没啥事的,都是属于运气好的,因为同样一拳一脚,后果可能截然不同。

要么自己挨了一拳一脚,被打死或者伤残,那属于倒霉,对方也倒霉。要么自己一拳一脚把别人致死致残,那也一样,双方都倒霉。

比如蒲素,难道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出逃是因为踢了肇事司机一脚,造成了严重后果。其实,他是见义勇为的行为。

而且那个公交公司的胖大姐,事后也为他证明了,但是没有用。大多数我们的司法是看后果,不管起因。

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改了。以前是两个人打架,哪怕对方不依不饶先动手,而自己没办法才还手反击,挑衅的结果反而被打的很惨,那么还手的那一方还是要承担责任。

不构成刑事责任的请赔钱,构成刑事的对不起,请先坐牢再赔钱。

前几天一个新闻,一个老头,公交车上看到小伙子不让座,上去抽了小伙子几个耳光,结果自己倒地猝死,我也不知道这个案子该怎么判罚。那个小伙子假如还嘴或者对着老头伸了一个指头,我敢说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其实仔细想想,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危险,能平平安安的活那么大,每个人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