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占去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对解谜游戏不感兴趣,只是单纯听歌的歌迷,当别人把“标准答案”放出来的时候,他们中的很多人也会去看相关的文章,甚至是和朋友们讨论。
一首口碑和销量都大火的歌,通常来说它的粉丝构成会是这样的:
百分之五的人去钻研其中的细节,告诉人们这首歌为什么牛逼,它的乐器演奏有多么出色,歌词又表达了怎样的内涵等等。
百分之三十的人会去看这些东西,有时候也会对朋友转述,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本看不懂这些内容,但并不妨碍他们在和别人讨论的时候,将看到的文章当做自己的观点复制过来。
至于剩下的人,他们就要简单得多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够好听,至于其他的内涵,关我屁事”。
这部分人至少会占据百分之六十,甚至更多。
这些人贡献的是专辑的销量,演唱会的门票等等。
而论及对正面口碑扩散的影响力,那百分之五的人,起到的作用才是最大的。
……
这首串联之后,被命名为《郊区的耶稣》的超长单曲,乐队私底下排练过很多次。
只是稍稍过了几遍,找回练歌的状态之后,乐队就开始了正式的录音。
由于贾森不在,键盘的部分直接用混音器合成播放,虽然音色和音质达不到正式专辑的要求,但用作排练时的背景音倒是勉强够用。
合奏分轨的录制方式,和完全分开的录音,最大的区别在于,录制每一条音轨时,多多少少会有其它的杂音混进来。
比如说在录制贝斯的时候,也会收进一些电吉他、鼓、键盘的声音。
尽管所占比例很低,但仍然是会存在。
即使是后期的降噪处理,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去除这些杂音。
但在摇滚乐队的专辑中,这种略显“不干净”的音色却不是缺陷,反而带给歌迷一种亲临现场的感觉。
录完一遍之后,几人听了一遍录下来的音轨。
“不行。”
罗杰摇摇头,说道:“混音器合成的键盘音色太死板,对吉他音轨的破坏太严重。”
“要不然,分开录,每次只录一件乐器?”
胖子提议道:“这样效率也更高一些,不用一次录完二十多分钟,可以分段来录,容错率要高得多。”
“就这么试试吧。”
贾森不在,混音器的合成音色又达不到要求,除非放弃这次录音,否则只能是分开来录了。
罗杰点点头,问道:“谁先来?”
“我先来吧。”
安妮举了一下吉他,说道:“你们到外面等着。”
……
“单轨录音的音色确实很干净。”
调音台前,罗杰听着安妮的弹奏,对理查森开口道:“但是太干净了,干净得不像是摇滚。”
这番话带着很强的个人喜好。
事实上,哪怕是摇滚乐队,单轨录音也是最常采用的录音方式。
合奏分轨录音虽然好用,但一方面耗费时间太长,另一方面,也并没有十分明显的音质优势。
“但是单轨录音确实更有效率,起码能省下一半的时间。”
理查森是一个实用主义者,给出了无法反驳的理由:“而且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根本听不出来区别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