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常胜离开了家,马蹄滴滴答答。
没有那些传奇侠客般的潇洒,没有那些数不尽的掌声或者喝彩,更没有那些少年英雄们的天降神兵与拥簇追随。
只有一匹起名叫盛世的白马,一个简单的包裹,一身素袖锦衣。
没有任何一个人送他,倒是有无数的人在远处看着他在背后议论纷纷,直到出了当阳城门,那些纷纷议论,嬉笑怒骂,就像巨大的潮水,仿佛在欢送他,或者说推着他。
没有喜怒无常的世子殿下,大好当阳城也许会寂寞,但很多人都会比以往要快活。
江常胜没有回头,自顾自的路过了村庄,走过了田野,翻过一坐又一座山丘。
二十多天过去了,江常胜碰到了许多人,形形色色的人。
有田野间的农夫,有村落中坐在大陆中央抽着纸烟的老人,还有山间的砍柴人,还有那刮过一阵阵风满是萧杀的西北铁骑。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江常胜记不得他们的名字,许许多多,甚至没有互相过问过名字,有时候,江常胜和他们
会在一起吃饭,有时候,江常胜会跟他们谈笑风声。
从走出当阳城的那一刻起,离江阳城每远一里路,江常胜身上的那些标签,头顶的那些光环,就会变弱一分。二十多天过去,江常胜的衣服已经脏了很多,上面满是泥浆和风沙,早已脱下,换上了一身从普通农家那里淘来的旧布衣,他的脸颊甚至看起来都变的多出了一点沧桑。
如果那些认识江常胜的人,听说过江常胜的人看到他现在的模样,恐怕会张大嘴巴满是惊讶,完全不像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富贵的公子哥,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赶路人。
“爸爸,你快看,那个骑着白马的哥哥要去哪里啊?”
草地上,一个小女孩看到江常胜,问起自己的父亲来。
他的父亲沉吟了片刻,“那个人啊?一看就是一个书生吧,进京赶考的。”
“爸爸,我也要读书,也要进京赶考,京城里肯定有很多好吃的吧。”
“哈哈,就知道吃,好好跟着村里的老先生读书,等再过一阵子,爸爸就送你去当阳城里念书。”
“再过一阵子是什么时候啊?”
男人会心一笑,看着自己的女儿眼里满是温柔。
“等你再长大点,你再长大点,爸爸种的那些苹果树,肯定也卖的特别好了。”
骑着马悠悠路过的江常胜听到父女俩的对话,会心一笑。
明明是大白天,江常胜却在这对父女的眼睛里看到了点亮星空的烟花。
从小锦衣玉食,一生下来什么都有了的江常胜,站在云梯上的他这一刻忽的若有所悟,这些日子里走过的路,看到的人,还有此刻,这哪是什么烟花?这分明是烟火,人间烟火的烟火。
西北之域,少山少水,最多的,就是黄沙和瘦马。
又是七天过去了,江常胜走进了一片大漠。
就在这日,江常胜已经连续走了两天没有吃东西了,西北的大漠,最可怕的,不是一望无际的贫瘠和孤独,而是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马匪,还有一不小心会被遮住眼睛的风沙。
江常胜翻开了自己的包裹,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幅合着的,安静躺在里面的圣帝圣旨,和三三两两的碎银。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地平线上的他,眼睛里有一丝疲惫。
因为他知道,自己如果再不休息,再不想办法走出这片大漠,自己很可能会被掩埋在这尘土之下。
而用不了一个月,整个虎国,甚至是整个人类国度,就会听说一个天下奇闻。
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王侯子弟,圣帝降下的婚约却被女方毁约,一幅满是骨气的模样独自离家出走,然后还没走到京城,就饿死在半路上了。
想到这里,江常胜哈哈一笑,一扫眼睛里的倦怠,驾马开始继续赶路起来。
江常胜摸了摸盛世的鬃毛,“盛世啊盛世,带我去找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吧,你也累了吧。”
盛世不愧是传说中的马,灵性逼人,在下一刻,不等江常胜带路,开始载着它的主人飞奔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