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三娘说:“他们明明可以克制心中的恶念,不去害人呀。就像你在天庭说过的,拾得黄金的兄弟,明明可以克制贪念,兄友弟恭;遭遇狐狸偷鸡的母子,也明明可以母慈子孝,共度难关——买了我药水的人,如果不想作恶,明明可以把药水藏起来,一辈子不使用的!”
“他们之所以作恶,都是他们自己的错,我只是一个开店卖货的,我什么错都没有!”
兰青青笑了笑。
“拾得黄金是天降横财,狐狸偷鸡是遭遇盗窃。”
“普通人的一生里,谁没得过一两笔横财呢?谁没遭遇过一两次盗窃呢?这些都是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事情。”
“但却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一瓶致幻药物,只要让讨厌的人喝下去,就能控制她的整个人生。”
“要求他人在常见的事物面前保持道德,是人性的底线。”
“要求他人在很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的、控制他人人生的权力面前保持道德,就是痴心妄想。”
“所以,我们要惩罚那些因常见之物而作恶的人,更要惩罚那些将不常见之物放在他人面前的人。”
“所以,我们惩罚贩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致幻药物的人。因为我们不期望大多数人能在这两样东西的面前保持道德。”
“所以,朱小姐,你的行为,和白素素一点也不一样。”
“你看,我在陈述你的过错时,用的甚至是虚拟语气。”
“我说,‘若是有人买了你的药水,用于作恶’。我甚至都不知道究竟是谁买了你的药水,也不确定那人是否已经作恶。仅仅是你卖药水的这个行为,就足以给你定罪了。”
“朱小姐,你不应该将超出他人承受能力的诱惑摆在他们面前。你不应该满足他们的一切欲望。”
“须知,欲望放纵到极致,一定会归结于作恶。”
就连象牙塔里的高中生,在接触了朱三娘的幽灵旅社后,想到的也是利用她的药水,毁掉他人的人生。
朱三娘冷笑一声:“凡人,我真是看错你了。”
兰青青“嗯?”了一声:“你怎么看错我了?”
“你在天庭之上时,振振有词地说,你所求的,无非是一个公平。”
“可是现在,你又不讲公平了!”
“你可知,我的顾客们所求的,都是哪些欲望?”
“他们有的希望心上人能够喜欢上自己,有的希望自己变得非常非常有钱。”
“或许在你眼里,他们贪得无厌,他们放纵欲望,几近作恶。可是,他们这些欲望,在他人眼里,却是唾手可得的东西。”
“生得漂亮、性格讨喜的人,只要招招手,就有数不清的人追求。长相平凡,性格木讷的人,付出多少,都得不到一颗真心。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挥金如土都不会有人觉得浪费。家境贫寒的人,想要一件好衣服、一双好鞋子,就要被视作贪婪。”
“这何尝不是一种不公平!”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兰青青,像是明白了什么,恍然大悟:“哦,我忘了。兰律师你可是出生在天下第一的豪门,又生得美,自然不会理解普通人的不甘。”
“恐怕在你眼里,那些出身不如你、容貌也不如你的人,居然也有欲望,居然也想要和你一样的东西,这就是最大的作恶了吧!”
兰青青摇了摇头:“不,我倒觉得欲望是最公平的东西。”
“你说得对,我拥有远比其他人更好的条件。”
“但是,我也有求而不得的东西。比如,我想让年糕和麻团活过来,但这是不可能的。”
麻团和年糕,是她最开始养的两只小狗。
年糕通体雪白,麻团比年糕多了几缕黑毛。
早在几年前,它们就寿终正寝了。
“我也有需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能满足的欲望。比如,我想和妈妈一起度过一个完整的生日,不会过到一半,就眼睁睁看着妈妈被一个电话叫走。”
不过转念一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比小狗复活更难实现的愿望。
“如果我为了过一个生日,就把妈妈绑在家里,不许她接电话,不许她出门,难道我就不是在作恶了吗?”
当然,她也只敢想想。
如果真这么做了,兰雅茹女士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头拧下来。
涂靡忽然低笑了一声,以手掩唇,偏过了头。
兰青青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于是回过头来,继续对朱三娘说:“就算是神仙,也不能事事如意。人活在世上,谁没几样求而不得的东西。”
“我和你的顾客们唯一的不同,就是我不会为了实现我的求而不得,就去作恶。”
“无论你将你的顾客们描述得多么可怜,多么不甘,多么委屈,都无法掩盖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他人的事实。”
“他们委屈,被他们用药水控制的人,就不委屈了吗?”
朱三娘恨恨地咬牙,却无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在这场辩论里输了。
这凡人实在牙尖嘴利,难怪连神仙都辩不过她。
她实在是不甘心。
早知道只是开个店卖点货都要被这凡人上纲上线地审判,她就放开手脚,狠狠地敛财了!
她所做的这一切,没有其他缘由,单纯只是她想要钱罢了。
凡人的世界里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都需要钱来买。
作为一个道行高深的大妖,她其实是有能力通过暴力犯罪来迅速敛财的。
但同样的,她也懂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她有道行,自然有比她更有道行的人存在。
而且那人,说不定还是个嫉恶如仇的所谓“君子”,到时候,见她作恶,直接替天行道,一道天雷把她劈死了。
她还有那么多东西没有享受过,她不能死!
因此,她想出了一个投机取巧的办法。
她不直接作恶,而是开始“卖货”。
她是蜘蛛精,能够产出惑人神智的毒液。
她将自己的毒液提取出来,制成具有不同效力的药水。
比如,让人产生情爱的幻觉的药水,取名情缘。让人爱恨交织,一会儿想要和对方天长地久,一会儿恨不得掐死对方的药水,取名情孽。
至于“功”“名”“利”等部的药水,她干脆投机取巧,让服用者自己产生幻觉,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嗯,只要他们主观上认为自己实现了愿望就好。
多种功效,任君选择。
这样,即使有“君子”找上门来,她也有话说——我只不过卖给他们一点货物而已,那些恶事都是他们自己做的,和我没关系!
想得倒是挺好,只可惜实施的过程中遭遇了两次滑铁卢。
一次是宣传工作没做好,花了很多心思做成的药水,压根没卖出多少钱。
一次是被一个凡人找上门来,告诉她,卖药水也有罪,你给我到城隍庙坐牢去吧!
朱三娘不禁悲从中来,感叹自己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什么都没享受到,就要坐牢去了!
她干脆将手一摔,又哭又闹:“我不去坐牢,你杀了我吧!”
“我宁死也不去坐牢!有种你杀了我!把我的神魂打散,从此消散于天地之间。我宁可魂飞魄散,也不要去城隍庙坐牢!”
她活了几百年了,自然见过被城隍拘押的妖鬼。
周身被铁链子拴着,蹲在城隍庙后暗无天日的牢房里。
她不要过那样的日子!
朱三娘一边闹,一边观察着兰青青的反应。
她心想,这终究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凡人,没见过什么市面,没经过什么生死。
自己这样一闹,她就束手无策了吧?
难道她还能真杀了自己不成?
到时候,还不是手足无措地劝自己不要轻生,要向前看,最后丢城弃地,不再坚持让自己坐牢,教训自己两句,就放自己离开?
她心中十分有把握。
所谓君子可以欺之以方,这种懂得太多道理,道德感又太强的人,是经不起她这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
只要自己闹一闹,她就会放过自己啦
为了使自己的“闹”更有可信度,朱三娘还伸着脖子要往涂靡手中提着的剑上撞:“杀了我吧!这就杀了我吧!”
当然,她收着力呢,没有真的下狠手撞上去。
毕竟她不是真的想让自己的脖子上多一道疤。
她心想,凡人,你该出手了吧?
你应该手忙脚乱地抢过那柄剑,劝我有话好好说,不要随便轻生了吧?
果然,在她即将撞上那柄剑的前一秒,兰青青的声音传来:“快住手!”
那柄剑,也被兰青青从涂靡的手中抢了过来。
朱三娘心中得意,面上还是梨花带雨地说:“兰律师,你不要拦我,你让我死了算了!”
兰青青手持利刃,却没有像朱三娘预料中的那样,说些劝她别轻生的话,反而问她:“朱小姐,你知不知道,除了第三人过错之外,还有什么抗辩事由,能够让人脱罪?”
忽然之间,朱三娘有种不妙的预感。
她愣愣地摇头:“我不知道……”
她刚刚才知道抗辩事由是什么东西,怎么会知道它有哪些?
兰青青微微一笑:“是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受害人同意加害人的行为,并同意承担损害结果。”
“比如,您刚刚说,让我杀了您。”
朱三娘汗毛倒竖。
“那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兰青青双手持剑,高举过头顶,向着朱三娘狠狠劈下!
朱三娘瞳孔骤然收缩,等反应过来时,已经飞快地翻滚到了一边,险险避开了剑锋。
她回头看去,不由得被惊得激起了一身的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