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抗辩事由 她被一个凡人吓破胆了……

听完朱三娘的话,兰青青大为惊奇。

不是惊奇于她居然要用自己说过的话驳斥自己,而是惊奇于——

“我居然都有狂热粉丝了?”

“白素素的案子在你们妖界传播得有那么广吗?”

“那是当然。”

朱三娘点头:“你现在在我们妖界,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谁不知道有个胆大包天的凡人,为了一介狐妖,居然上了天庭,找司命仙君伸冤?数千年来,没有一个人肯为妖怪做到这个地步。”

最重要的是,她还成功了。

“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认识你。若非你是帝星之女,又与凤凰过从甚密,恐怕早已被那些大妖们生吞活剥了吧。”

兰青青有些奇怪:“我明明帮了一个妖怪,为什么却有妖怪想要害我?”

“当然是因为,他们是坏人。”

朱三娘理所当然地说:“你不会以为,所有的妖怪都和那只狐狸一样,不仅没有自保之力,还傻得可爱吧?”

了解了白素素的遭遇后,朱三娘觉得,她之所以会那么惨,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太弱,又太蠢的缘故。

因为弱小,所以才会被凡人攀诬,送入地府,被阎王糊里糊涂地,当作安抚一个凡人的牺牲品。

因为愚蠢,所以才会乖乖地受那三世劫难,每一世,都被那凡人害得鲜血淋漓,却还忍不住爱他。

若是此事落到她朱三娘的头上,她一开始,就不会让齐氏孝子的魂魄有机会囫囵个儿地下地府。

不是想告我吗?那就用毒汁把你的魂魄浸透,让你眼不能见、口不能言,到了阎王殿前,也说不出一句伸冤的话。

就算那齐子侥幸将她告了,她也要在阎王殿前闹上一场,叫阎王明白,孝子难缠,她更难缠。想把她赏给孝子,好叫他息事宁人?做梦!

若是阎王真的不惧她闹,也命她随那孝子三世轮回,那在这三世轮回里,就别怪她用法术将那孝子当作猪狗一样对待,如此三世。

再退一万步,就算她真像白素素那样,在三世轮回里吃尽了哑巴亏,最后还为了救孩子被判下血池地狱,她也不会像白素素那样坐以待毙,等什么凡人来救自己。

大不了,她就把齐国栋和那些来拘押自己的鬼差都杀了,从此远走高飞。

只要不被抓到,过个几百年风平浪静了,又是一条好汉。

明明有这么多条路可以走,这么多办法可以自救,白素素居然还会沦落到差一点就下血池地狱的程度。

真是太弱了!太蠢了!

虽然同为妖类,但在朱三娘心中,她和白素素,不是一样的人。

白素素如今遭遇的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

换了她朱三娘,一定不会沦落到这般田地。

因此,她不仅不同情白素素,反而对她的遭遇嗤之以鼻。

怪不得凡人、阎王和神仙都欺负她,都瞧不起她呢。

我是妖怪,我也瞧不起她!

白素素的脱罪,并没有让她为之触动,只是让她觉得——原来还会有人去帮那么蠢的人。

而且居然还成功了。

数千年来,从来没有人敢,也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的事情,叫那个凡人做成了。

她就像是在雉鸡的群里发现了一只丹顶鹤的猎人一般,不仅没有为鹤的风姿折服,反而被勾起了狩猎的心。

要是能把那个凡人弄到手里,囚禁她,折磨她,观赏她,该多有意思。

她知道,起了这种心思的妖怪,不在少数。

光是她能叫出名字的,就有好几位。

但大家都按兵不动,不敢做第一个出头鸟,就是因为畏惧凤凰与帝星的威势。

没想到她不去找那凡人,那凡人倒自己送上了门,还想让自己认罪伏法。

朱三娘觉得十分好笑。

若是那凡人直接带着凤凰与九尾狐杀上门来,踏平她的洞府,叫她以后滚出海市,不许在她的地盘上作乱,那她肯定头也不回,抛下这一窝孩儿们,自家逃命去也。

弱肉强食,她打不过凤凰和九尾狐,被赶出家门,她认。

但是,这凡人若是用人间那一套来审判她,要她低头认罪,乖乖地跟城隍去服刑,那对不起,她不认!

她只是小本经营,卖货赚钱,可从不曾违法犯罪!

好笑之余,又有些窃喜。

这凡人,思维僵化,不知变通。

若她证明不了自己犯罪,岂不是只能让自己逍遥法外了?

兰青青不知道朱三娘心中的弯弯绕绕,她只是明白了,原来妖怪群体也不是铁板一块,也和凡人一样,有好有坏。

而那群坏妖怪,还因为某种猎奇心理,对自己产生了一些并不友好的——兴趣。

若是普通人知道这些,恐怕得吓坏了吧。

但兰青青异常淡定。

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律师,没有谁比她更清楚,一个群体里不可能全是好人。

甚至一个“好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变成“坏人”。

永远对人性充满希望,永远不要对人性产生依赖。

这是兰青青的座右铭。

把“人”换成“妖”,也是一样的道理。

至于那些妖怪的恶意……

从小拥有充足被绑架经验的兰青青表示:习惯了。

身为兰雅茹女士的女儿,她已经习惯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多一些来自妖怪的,也问题不大。

这些妖怪和兰雅茹女士的那些仇家相比,唯一的优势在于,他们拥有一些神奇的法术。

除此之外,无论是对她的仇恨程度,还是绑架她时的执着和创意,都远远不及前者。

要相信凡人的智慧!

尤其是在违法犯罪这一途的智慧。

因此兰青青根本没在怕的。

她只是想着,回去之后,要针对这些妖术,做一些反妖术特训。

不过,眼前需要解决的,是朱三娘的案子。

嫌疑人拒绝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坚称自己无罪。

兰青青之前也遇到过类似嘴硬的嫌疑人。

这种嫌疑人,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对自己的行为真的心里没数。

明明干着杀人放火的事儿,但心里觉得自己是在拯救天下苍生。

另一种,是明知自己在作恶,但觉得警察和法官都没自己聪明,自己能够通过强词夺理的狡辩,逃脱法律的制裁。

兰青青觉得,朱三娘应该是属于后一种。

她明知道自己卖的那些东西会引人走上邪路,但却振振有词——我只是给他们提供了工具、提供了条件,作恶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而且,她居然还知道用自己曾经给白素素辩护时说过的话,来反驳自己。

看来朱三娘也明白那个道理——想要反驳一个人的观点,最有力的论据,是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就像她用阎王曾经的判决来反驳阎王一样。

这让兰青青觉得有些惊喜。

她不喜欢和笨蛋辩论,因为辩赢了也没什么成就感。

朱三娘掌握了辩论的精髓,是个值得期待的对手。

兰青青笑眯眯地:“你说,因为我认为白素素在齐氏一案中无罪,所以,你也应当无罪,对吧?”

朱三娘点了点头:“没错。”

“这可都是兰律师你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你不会要反悔了吧?”

“我当然不会反悔。”

兰青青说:“反悔是无能的表现。我想要说的是,你的情况,和白素素的情况,有根本上的不同。”

朱三娘轻笑:“我和白氏,有哪里不同呢?若无白氏之举,齐母并不会死,若没有我卖出去的商品,我的顾客不会有害人的能力。但我们却都不是作恶之人,因此无罪。”

兰青青问:“你知道什么是抗辩事由吗?”

朱三娘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是什么?”

兰青青向她解释:“就是当有人指责你应当对某项损害负责时,你用来为自己辩护,使自己脱罪的理由。”

哦,原来如此。

朱三娘点头:“我明白了。”

“白素素的抗辩事由是第三人过错。”

兰青青说:“因为齐母是被齐子的小气和不孝气死的,这是第三人齐子的过错,因此可以减轻甚至免除白素素的过错。”

“试想,假如齐母并没有生过这位孝子,她一个人生活,养了两只鸡,某天,鸡被狐狸偷走了——她会气死吗?”

朱三娘想了想,诚实地摇摇头:“应该……不会。”

她很想反驳这个凡人,但她还是说不出“齐母当然会被气死”这句话。

毕竟,生活在乡下村庄里的人,谁还没遭遇过点偷鸡摸狗的事儿呢?

要是被偷个鸡都会气死,早死八百回了。

“所以你看,白素素因此无罪。那么,我们再来谈一谈,你和白素素的不同。”

“你向某个人用力挥拳,打中了他的脸,他受伤了。只要你挥拳打人,就一定会有人受伤。所以,我们要惩治挥拳打人的行为。”

“你伸了个懒腰,无意间打中了某个人的脸,他受伤了。但不是你每次抻懒腰,都会有个倒霉蛋无意间路过挨打的,所以我们不惩治抻懒腰的人。”

“带入到你们二人的行为里——你卖给顾客害人的药水,他一定会去害人,一定会有人受害,所以我们要惩治卖害人药水的行为。白素素偷鸡,但不是每偷一次鸡,都会有一位大孝子气死母亲,所以,我们只惩罚她偷窃的行为,而不会把齐母之死也归结在她的头上。”

“这就是你和白素素的不同——强因果,弱因果。”

“可是,又不是我指使他们拿药水去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