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四五章血酬定律
虽然嘴里这么说,但吴昊的心里,对孙非透露给自己的这个消息,还是有些担心的。当然了,这种担心,也如孙非一样,有儿子的一部分。
“看来这个小丫头,还真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主儿呢。”放下孙非的电话,吴昊躺在沙发上,微微的闭上眼睛,说道。
对小丫头的手段,吴昊早有了解,但吴昊没有想到,戴娜这么小的年纪,就如此的心狠手辣,对自己的两个亲哥哥痛下杀手。
不过,吴昊在心里并不是完全的否定或者赞成小丫头的这个作法。
想成为一代君王,戴娜这么做,一点也没有错。
华夏的历史(不止是华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华夏,自古君王,由于掌握着全天下人的生杀大权,终其一生,时时与杀戮和鲜血为伍。
暴君昏帝自不必说,连被当作贤明皇帝的代表的李世民,也是早期跟着父亲戎马倥偬,功业始自杀掉亲兄亲弟。清算起来,那些名垂青史的贤君伟帝,也大多难逃一个重级杀人犯的罪名。
这就是皇权的血酬定律。
所谓血酬,就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
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
这就是血酬定律的内涵。
对于皇权的争夺、皇帝的暴力倾向来说,血酬定律同样适用。
凡通晓一些华夏历史的人,就会悲哀地发现,皇帝的成绩几何,与他的杀人数量往往成比例,杀人越多,酬劳越大。
真实皇权中的生存游戏,就是那么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