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种马男的原配妻08

()到了约定看画展的时间,卫斯年的车子按时出现在钱公馆大门外。

钱宝宝早已被周妈带着女佣们将她捯饬了一遍,提前为此事做好了准备,接的人一到,她就下去了。

这一次她没让冬雪堂姐跟着,毕竟是两个人的约会,多带个电灯泡算怎么回事。

办画展的地方是在江城的一处有名画廊,文人墨客最爱去那里搞活动,因为大都是文雅之举,所以一般还挺受上流圈欢迎的,平时去参加的人不少。

钱宝宝随同卫斯年一起过去,发现那里的环境果真不错,来往的基本都是高素质的文化人,氛围清静雅致,置身其中令人倍感舒适。

实话说,对于那些色彩抽象的画作,她除了觉得好不好看之外,并不具备多强的审美,反正就当做约会场合的布景,凑合欣赏一下呗。

不过卫斯年貌似对其挺有鉴赏能力的。

每当看见她盯住哪副画看,他就会开口为她介绍相关的东西,对于那些知识点信手拈来,令人惊叹。

“卫先生,没想到你的知识如此渊博。”钱宝宝星星眼地称赞道。

卫斯年轻轻一笑,接受了她的这句发自真心的赞扬,并矜持地颔首说,“其实也没什么,只是看多了一些涉及这方面内容的书籍罢了。”

“卫先生真是谦虚啊,谁人不知您家学渊源呢。”突然有人凑上来恭维道。

半途被人贸然插话,卫斯年的眉头顿时轻皱起来。

来者本就有心巴结这位家主,虽然冒险搭话,但也不会没眼色到看不懂人脸色,瞧着马屁好像没拍对地方,这人讪讪着立即描补一二。

“这位是卫先生的女伴吧,两位看上去郎才女貌真是般配啊,等到好事将近,不知可否讨得一杯喜酒喝?”

这番话成功让卫斯年消了被打扰到的烦躁,且对于他话里试探的内容并没有反驳,还点了点头应下了。

对方震惊又意外,顿时激动的不行,然后继续寒暄两句,看出卫斯年没多交谈的意思,立马识趣地告辞去了别的地方。

钱宝宝看了眼离开的人,感觉人家走路都带着风,可见心情之好。

“什么好事将近呀,你怎么不解释一下的。”周围没了旁人,她开始翻起刚才那账了。

卫斯年却是十分理所当然地回答,“我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吗,结婚是迟早的事。”

“我可没说结不结婚哦,你连求婚都没有的。”钱宝宝害羞地撇过头,说着加快步子朝前走去。

卫斯年紧跟而上,在一处供客人体验画画的地方将钱宝宝拉住。

两人一起停下,观看了一会儿别人绘画的过程。

见钱宝宝看的兴致勃勃,卫斯年问她想不想上去试试,钱宝宝连忙摆手,说道自己画技拙劣,难登大雅之堂,还是不要拿出来献丑了。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对这方面我是不行的,难道你会吗?”钱宝宝随口说。

不成想,话落的下一秒,只见卫斯年点了点头,表示他还真的会。

钱宝宝:“…………”

钱宝宝:“那来一副?也好让我见识一下你的墨宝。”

卫斯年没有拒绝,紧接着就脱了西装外套交给她拎着,当真挽起袖口拿起画笔,一边看她一边开始在宣白的画纸上涂涂抹抹,上手很快,看上去挺像那么回事儿。

他画的是她,钱宝宝不用多想都知道,禁不住脸上微红,更显俏丽。

美人如花,公子如玉,组合在一起再是赏心悦目不过。

于是乎,不到片刻的功夫,这一处的美景就吸引了不少人为此停驻,围过来看人、看景、看那副慢慢跃然纸上的肖像画。

身在人群中心的两位当事人皆是圈中名人,轻易就被众人认了出来,然后又经之前那位得知他们好事将近的老兄那么一宣传,这对情投意合的如花美眷几乎瞬间就被广为人知了,称赞道贺者不知凡几。

就在大家的颂扬声中,卫斯年的画作成形完毕。

一副简单的肖像画,差不多将钱宝宝方才那一瞬间的风姿风采全部定刻在纸面上,活灵活现的特别具有神韵,足以彰显出画作主人的深厚功底。

围观的众人均是看的惊叹不已,本来还想着这幅画会落在谁手,却见作画者停笔后将画收起,转而送到心上人面前,不禁纷纷恍然大悟。

能让这一位亲自动笔作画,最后的成果当然是送于佳人之手。

说起来,这般讨美人芳心的雅事还真不是谁都能做的,没那个本事的话,别说给美人画幅画了,说不定连画笔怎么拿的都不知道。

不然,又怎么被称为雅事一件呢。

文人墨客最是喜欢这种调调,所以当钱宝宝羞红着脸接过卫斯年亲手画的肖像画时,他们看着眼前以画传情的场面,禁不住感情澎湃,激动的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像是为这对佳偶祝福。

钱宝宝因此害了羞,卫斯年却不怯,拉着她朝众人微微欠身算是谢过。

他们这样礼数周到,其他人再没什么不好的话可说,全是赞誉之言,甚至还有喜爱写情诗的诗人当场讴歌,过后传为一时佳话。

这佳话之后迅速在圈内外流传开来,最终传进了孙正衍的耳朵。

孙正衍听到后气的那是愤恨非常,但是想理论都没地儿找,更不想去钱公馆低头示弱,那只会让他倍感屈辱。

钱宝妍水性杨花、移情别恋,明目张胆地给他戴绿帽子,是钱家欠了他!

他才是最受委屈的人!

孙正衍越想越难受,苦闷憋屈悲愤不甘等等情绪萦绕心头,让他火急火燎的急需发泄一场。

恰逢平时惯爱在夜总会游荡的狐朋狗友来找,拉他一块去放纵一番,于是他这次就没拒绝,半推半就地跟着人踏进了那种欢场。

夜总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最不缺的就是花天酒地的浪子和游离其中钓凯子的舞女,花花世界的酒池肉林就是被他们所撑起来的,进去的人一旦沾上了,不管沦为哪一种,想再清清白白地脱身而出,那是基本不可能。

要说孙正衍以往由于所求甚远,胸中有些沟壑,因此比较爱惜羽毛,对于这些场所能不去就不去,以免因小失大、马失前蹄,影响了他将来的大计。

然而现在前程刚开头就突然遇了阻,且他又不是后来磨练出的心性,所以苦闷之际,被人那么一怂恿,他就欲就还推地踏入了那条道,殊不知在他出现在夜总会的那一刹那,就成了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

虽然对江城上流社会而言,这人是众所周知的落魄户,空有家世门第和一身才华,却无半点立足的家财与依仗,譬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那也只是以那个圈层的眼光看罢了。

对于底层的人来说,孙公子却是不仅出身不凡、一表人才,还受到贵人赏识、满腹经纶,前途远大着呢,是他们所能接触到的贵公子中最年轻有为的凯子人选。

因而,当舞女们看到他出现在夜总会时立马就沸腾了,有心往上爬的迅速行动起来,为了一个接近的机会,暗中你争我夺的不要太精彩。

孙正衍很喜欢这般被人争抢讨好的感觉,更沉醉于炫目的彩光灯下,在舞池中肆意挥洒汗水,仿佛满心的烦恼都被甩去了,浑身轻松又快意。

那种舒爽的感觉,好似他已经是翻身做主、功成名就的一方人物。

就如同那位惹人嫉恨的卫家主一般,坐最好的车,享最美的人,身家丰厚,地位非凡,高高在上地俯视人间,看一些落魄子像是在看小丑,丝毫不入眼。

或许是骤然放松之后发泄的太爽了,孙正衍大意之下一不小心就着了道。

疯狂过大半夜后他没能走出来,然后翌日一早在一个小雏鸡的床上被发现,后者已然被他夺去了清白身子,正含羞带怯地求他往后怜惜。

看那意思,小雏鸡于他,显然是想跟他回家的。

但是孙正衍没那个念头啊,只想拔掉无情翻脸不认人。

虽说昨晚他和小雏鸡跳舞跳的很欢乐,睡的时候青涩果子的滋味也不错,但她年龄也太小了点,才将将十岁而已。

他若是真将她带回家去,会让外人怎么看他?

钱家那边的关系还想不想要了?

所以人肯定是不能带走的。

而且别以为昨晚他没多少感觉就不知道个中的蹊跷,当时有那么多花一样年纪的美人佳丽在场,若不是有人算计他,他怎么会舍去那些娇花不要,最后上了一个小雏鸡的床呢。

孙正衍不是傻子,怎会不明白其中的道道。

但他也不会承认自己着了道就是,全因为自身魅力太大,惹得小小年纪的花骨朵都心向往之,渴望同他缠绵一回,所以才有了现下这么一桩破事儿。

眼下虽说因此有了点麻烦,但也不算是大事,孙正衍不认为自己摆平不了。

不过是一个夜总会的小小雏鸡罢了,花点钱就能封嘴。

但这次他失算了,人家小雏鸡想要的不仅仅是钱,还有他这个人。

他也不想想,能在一众饿狼口中夺食的人会只是简单的小雏鸡么,人家真实的身份可是有一大堆兄弟干哥哥的帮派小姐!

虽然那帮派只是一群无赖混混组成的末流组织,但防不住人家有那么点人,且不要脸,睁眼说瞎话,道他们大小姐不是夜总会里随便让人碰的玩意,而是有家有户的姑娘,没得让人白白占便宜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