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天灾不算什么,天灾也比不过人之智。
单单人祸也不可怕,愚人之智也不比明智之人。
天灾人祸赶在一起才可怕。
这次天灾人祸,可以追溯至嘉靖皇帝在位期间。
为施行新法,两京一十三省都在重新清丈土地,北方新法正在施行,从前各式赋役种类繁多,张居正施行一条鞭法的初衷并非是让百姓少赋役,而是在不给百姓增添新赋役的情况下,让官府收到更多赋税。
过去是种麦的收麦、织布的收布、采矿的收矿、捕鱼的收小鱼干儿,征收时间不同,太过繁琐不说,关键是各类名目有各类胥吏征收,各种人在其中上下其手,导致无效税收过多。
就像清丈土地是为把别人藏起来避税的土地找出来一样,大部分税种以银定税。
程序少了,被人贪墨的机会也少了,以减少无效税收的方式来增加财政收入。
但问题出在一条鞭法是南税,有浓烈的地方局限,局限在银。
南方百姓用银的多,因为银多,海商、银矿、海外输入,大量银集散在江南、闽广一带,由沿海向中原辐射,但不包括宣大。
陕西宣大的百姓还是用铜钱的多。
税收方式一改,这边银价就高的,一高在铜钱换白银;二高在过去交税的实物换白银。
过去交税时间紧挨着大收,那会百姓手上粮食最多,这个时间收税是体恤百姓;如今税法改了,还在这个时间收税,大收时百姓手里都没银子,就要用粮换银,人人都换,粮价最低,要用更多的粮来交一样的税。
所以税就重了。
不受灾还好,一受灾,谁都吃不住。
嘉靖皇帝之前,朝廷太仓有银有粮,每逢遭灾立刻能赈。
等到隆庆皇帝接手帝国时,别说太仓没银,九边军饷都发不出,还指望拿什么赈灾?那些年都是漕银漕粮赈灾。
太仓一直没存下钱粮,抗风险能力就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