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命,千夫长大人。”挨了一鞭的沙比一肚子的邪火,他要把这把火烧到对面那些隋人身上。
哟喝!一声怪叫,沙比纵马而出,他身后,三百骑兵呼啸而出。
咚咚咚!看到突厥人向已方发起冲击,在胡达非团主的指挥下,隋军中军所响起了有节奏的鼓声,随着鼓声,前面两座方阵第一排的士兵将长枪伸出,枪尖朝上,枪尾深深地扎进身后的泥土中,第二排的士兵伸脚压住枪尾,枪自己的枪也探出去,后排亦然。长达七尺半的长枪全都伸将出来,此时的两个方阵,赫然变成了两个刺猬。
沙比带领的三百骑兵跃出己阵之后,便迅速飞散开来,他们知道隋军有一种随军携带的强弩,如果队形过于密集,便成了活靶子,但只要分散队形,这种弩瞄准不易,命中率不高,可有效地避免伤亡。
空气中响起尖锐的啸声,果然是这种强弩。但很显然,牛进达军中这种强弩携带不多,听着空气中的啸声,沙比心中大定,不过五十多具强弩而已,对自己形不成威胁。
突厥骑兵灵活地操纵战马,避开弩弓,直扑敌阵。尚隔着百步距离时,三百突厥骑兵便引弓射箭,三百支箭便带着呼啸射向对方密集的军阵。论起射术,隋军自然不能与这些马上长大,从小便开弓射箭的薛延陀部精锐相比,何况隋军的阵形密集,根本就不需瞄准,一个呼吸之间,一般的士兵已射出两箭,技艺高超者甚至射出了三至五支。
但隋军士兵不为所动,看到漫天箭雨,只是低头护住面门,阵形不曾有丝毫松动,一阵叮当乱响,无数箭支倾泻而下,射在众人的铁甲头盔之上,有的滑开,有的挂在士兵身上,只有极少数不幸的家伙被箭射在铁甲的接缝处,受了轻伤。这便是隋军的优势——兵器盔甲的优势。
第一轮交锋,双方的对射都是徒劳无功,石风寨守军强弩少,命中率低,而薛延陀的骑兵箭射得倒挺准,但对于浑身着甲的隋军,亦是无可奈何。有的选锋营士兵身上挂满了箭支,活像一只刺猬,但却还能继续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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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石风寨下,一片平静,无论是城上还是城下,都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安静,薛乞罗似乎无意攻城,只是陈兵塞外,而留守军寨内的任军硕和田明却感到度日如年,心惊肉跳,总是感到有大事要发生。牛进达走后,他们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甚至都搬到了城楼上居住。
但眼前局势明显不对劲了,都尉大人什么时候能返回?一天来,两人已无数次地问了这个问题。
透过暮色,两人看着远处薛乞罗营中那明亮的灯火,田明忽地问道:“任大人,你说薛乞罗会不会攻城?”
任军硕脸色微变,但紧接着又笑道:“田大人,你太多虑了,薛乞罗现在营中也只有千多人,如何攻城?他那点人马,若是攻城简直就是找死。”
田明神情却没有放松,要是牛进达不走,以三千人守城,那石风寨自是稳若泰山,但眼下石风寨只有一千人……如果薛乞罗再有援兵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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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乞罗大营中,虽然已是深夜,但薛乞罗仍然精神极好,端坐营帐中,看着几位信使,问道:“情况如何,明天午时之前能否准时赶到?”
几名信使点头道:“小酋长放心,大酋长亲自下令,大帐兵又调了三千过来,同时,征召了五个部落骑兵,携带一些简易的攻城器械,明天午时前一定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