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九零年代,与狼共舞 1

按说有了十五岁的、年轻的身体,她应该高兴,可原主的遭遇实在太不幸了啊。

原主母亲是常建山的妹妹,叫常喜梅,父亲是一个下乡知青,叫齐一鸿。常喜梅生下原主之后不久,齐一鸿就骗她办了离婚手续,回城了。回城之后齐一鸿十几年没音信,常喜梅独自抚养原主到十三岁,含恨离开人世。

母亲去世之后,原主就在舅舅家生活了。

原主十六岁那年,也就是上高二的时候,齐一鸿突然回来认亲,要把原主带到省城上学。原主喜出望外,跟着齐一鸿到了省城。齐一鸿在省城的家很大很漂亮,可这个家不是原主的,她在这里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被蔑视,被侮辱,被损害。

这个家庭越是不给她温暖,她越是渴望。

她甚至是在乞求这个家庭的温暖和爱。

为了得到父亲的青目,她发奋读书,以一流成绩考上了国内顶尖的学校燕京大学。齐一鸿的另一个女儿齐媛媛高考失利,齐一鸿要求她让出这次机会,让齐媛媛冒她的名读燕大,她答应了。

齐一鸿的小儿子齐明明患wilson病,肝硬化严重,需要活体肝移植,齐一鸿找上了她,她又答应了。

她和同桌庄旭昌相爱,本来约好了一起读燕大,但后来读燕大的人变成了齐媛媛,和庄旭昌结婚的人也变成了齐媛媛。

而她,在给齐明明捐了肝之后,在本该将养身体的时候,抱病出席齐媛媛和庄旭昌的婚礼。在婚礼上齐媛媛求她挡酒,才捐过肝的人哪能喝洒?原主在婚礼上大醉一场,不久身亡。

齐郁杨目光落到墙上的挂历上,不由的苦笑。

如果她早过来两个月,还可以换掉志愿,不考高中,考上中专,早日经济独立。可现在事情已经定了,她只能上县一中。

现在的农村,农民挣钱很不容易,供一个学生也很困难。常家并不富裕,常景庭已经二十岁了还没说上媳妇,不就是因为家里穷吗?

再过一段时间,齐一鸿就该回来认亲了。

不跟齐一鸿走,常建山还要再供她上三年高中,常建山的钱可都是一分一分从土里刨出来的啊,花着能安心吗?

而且齐一鸿是抱着目的回来认亲的,不达目的不会罢休。齐一鸿是原主的亲生父亲,常建山这个做舅舅的抚养权排在他后面,就算想争,也争不过他。

跟齐一鸿走,毫无疑问是掉入狼窝了。

那家人全是狼,吃肉喝血,连骨头都啃。

不过现在的齐郁杨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香喷喷的、可口美味的大肉包子了,不会任由这家人予取予求。

齐一鸿回城后被保送上了大学,毕业后进了教育局,现在是个不大不小的领导。他的后妻周静在人民医院后勤处负责采购,没什么官衔,但油水很足,关系网铺得广。

这样的一对夫妻,岂是好对付的。

常建军只是个没权没势无依无靠的农民,而齐郁杨年龄还小,只是个高中生。

形势很严峻,不过好在还有一年的时间。

办法总能想到的。

齐郁杨躺在床上,伸出手臂在空中写着“与狼共舞”四个字,笑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齐郁杨做好早饭,收拾完屋子,就又去给陈俊补课了。

暑假结束的时候,她挣了12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