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有话要说

“宋公子,你还是去外头给这姑娘寻个住处吧。”青黎苦口婆心道。

宋延舟听了这话,却略带惊讶地看了青黎一眼。

青姑娘这是,为他的名声着想?

怕他娶不到媳妇,还是怕他将来不好来言伯候府提亲?

其实他此番将花魁放在府中,的确也是打算坐实这次赎身一事,从而摆脱掉往日里那些烦人的烂桃花。

但若是青姑娘介意此事,他自然不能再像之前那样行事。

“青姑娘说的是,”宋延舟道,随即看向耿灵珊,“那我便放你自由身吧,明日你去府中找管家,他会将卖身契给你的。”

耿灵珊听了这话,却是十分惊讶,“宋公子花那么多银两将我赎来,现在却要放了我?”

“正是。”

其实他本意也是想要将人在府中留一段时日后,便将人放了,毕竟若是不放,还要派人照顾她的生活,属实麻烦。

“可...可宋公子为了把我赎身,是花了许多的银两的,如今又说要将我放了,宋公子图什么?”耿灵珊睁大着眼,看向宋延舟,目光里全是询问。

对一般女子来说,有人能将她们从那青楼中赎出来,并且归还卖身契,这是她们做梦都不敢去想的事。

毕竟卖身契在他人手中,便是奴籍,没有了卖身契,那她便是平民。

在昭国的律法中,卖身契在他人手里,那便是他人的财产,就算主家将她打死了,也是半点都不用负责的。

但耿灵珊听说了这事,却不见多少欣喜,更多的是疑惑。

“当初为耿姑娘赎身时,我便是如此打算。”宋延舟回道。

他并不打算去向耿灵珊解释其中的缘由,这毕竟涉及到案件,他自然不会去同无关的人说。

他方才会向居月杉事无巨细说明,也是因......

为居月杉是他熟悉之人,并且还是居将军的女儿。

律法没有规定在案件侦破后,其探案过程不能同外人说,但也并不代表他见到外人就会随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