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领回来的样书是挑了本字数较少的,才五六万字,而他每天都会写上几百个大字,多花点时间,两天抄完一本当是没问题。
自信满满的小道童把自己的玉佩抵押上,领了纸笔和旧书带回家,都顾不得去跟师傅和姑姑们说话,直接就在自己房里铺开摊子,奋笔疾抄。
然而,等他动笔之时,才发现,原来练大字跟真正抄书那是两回事。
练字都是一个字写上几十上百遍,自然不易出错,而抄书则不一样了,生僻字不好写不说,还容易看混,一个没留神整篇字就白写了还得重来。
抄到一万字的时候,他的手腕就开始发酸,指节都磨红了……
还好令他略略欣慰的是,师傅和姑姑们倒没有笑话他,顶多就是从隔着窗子瞧瞧他奋笔的模样,玄春姑姑还好心地给他送了茶汤。
小道童牙一咬,心一横,终于忍下了抄书的辛苦,在第三天后晌的时候抄完了全书,自己拿在阳光下查验,觉得这是自己的字写得最好的,大小都适中,一行行写得很齐整,偶然有点瑕疵不细看也不大看得出来,当真是……非常好的一本抄本。
抄得他头晕眼花,手都快断了,挣上一百文钱,还真不贵!
这样,他一天就算挣了三十几文,算是完成了任务还有余。
大功告成,小道童细心地把两本书都包好,跟师傅打了声招呼就兴冲冲地去了文华街。
玄春看着观里的侍卫悄没声地跟在小道童身后,这才放心地关了院门,回来跟妙常居士探讨。
“观主,您说,阿暄能顺利地挣到钱吗?”
妙常居士仍然在悠闲地给种下的菜苗浇水,“十有八九,挣不着,不单挣不着,多半还赔了夫人又折兵。”
观里的护卫虽然会乔装跟着小家伙,但不到小家伙有危险,是不会出现的。
玄春愣了,“呃,这却是为何?我看阿暄抄得就挺好的,虽然不能跟那些积年的书法大家比,但用来做启蒙书,已是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