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子孤熙刚刚被父亲训斥,心情不悦,让他有些火大。
但霍萨兹尔身上有种神奇的魅力,被他轻柔拂过眉眼后,不受控制的心情也开始渐渐平复。
他垂眼看着霍萨兹尔那张脸——
霍萨兹尔美吗?当然,但十全十美的美人贺仙宫从来不缺,甚至泛滥成灾。
可霍萨兹尔不一样,他独一无二,是亿万子民心中的神,一个鼎盛宗教的信仰支柱。
只有在宗教庆典的节日时,西域百姓们才有目睹大祭司真容的机会。
当大祭司从神庙里走出的时候,百姓们将圣殿包围的水泄不通,互相推搡。
香油、蜡烛灯、藏红花粉、红宝石、青莲与黄金等贡品被百姓们高高举在头顶。
有些人甚至不远万里从遥远的西北部赶到月泉国,争先恐后地穿越人群,只求将这些积攒了整整一年的礼物献到大祭司脚下。让他们能亲吻大祭司的双足,在祭司面前祷告,为祭司的荣光祈福。
若能被他触摸一下额头,亲吻一下眉眼——那更是几世虔诚修来的功德。
霍萨兹尔什么都不用做,最多低下头来,伸出手接受他们的礼物和朝拜。
他享尽了世人的顶礼膜拜,再不屑一顾向红尘赐予爱恋。
但那都是过去式了,现在的霍萨兹尔,可不是那个众星拱月的神权首领。
“我想通了一件事情。”等到子孤熙松开手后,霍萨兹尔仍躺在床上,轻声说,“我的确需要适应平朝,既然你答应我不会对西域出手,那么现在,我只想好好活下去。”
“是吗?”子孤熙仍有些怀疑。
“我想学汉文。”霍萨兹尔一边说着,一边垂下眼,没有和子孤熙继续对视,“我的汉语水平只维持在听懂和简单的对话……我想试着读写,可以吗?”
“行啊。”子孤熙饶有玩味地听着他的话,怪不得霍萨兹尔今天反常地讨好。
于是子孤熙伸手拿起了不远处案台上,霍萨兹尔那支用来画画的毛笔。
是夜,温泉水声应时响起。
这是个夜色浓重的初春季节。
流畅飘逸的飞白,缱绻柔媚的花鸟,筋骨分明的瘦金。
霍萨兹尔成了子孤熙用来提笔写诗的一张白纸,他想在什么地方落下一笔就落下一笔
——无论是正规的印章;浓厚的留白;还是笔尖的起承转合;书法技巧的清骨瘦肉。
“别动。”他拍了一下霍萨兹尔的脸,“写诗的时候,我可不喜欢用红成这样的纸张,弄得像是大婚时写的合欢贴,也太艳了吧。”
霍萨兹尔浑身发抖,也不知道是因为对方的话生气还是因为别的,他抬起手腕看着子孤熙写的字:“这个念什么?”
“云鬓花颜金步摇。”
“这个呢?”他举起了另一只手腕。
“芙蓉帐暖度春宵。”
笔触蘸墨,脖颈上写簪花小楷的“春宵苦短日高起”和“从此君王不早朝”,脸颊上写宫体的“承欢侍宴无闲暇”和“春从春游夜专夜”。
“是白居易的《长恨歌》”。子孤熙最后一笔落下,在霍萨兹尔耳边说道:“背吧,学汉语的经历苦着呢。”
——
步良媛自来到贺仙宫后的整整一个月内都无闲暇之日,深得殿下宠爱。
直到二月初三那日清晨,良媛大病了一场,卧病在床,高烧不退。
也是正巧今日,郑王殿下的禁朝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