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步,走上前来,沈商俯身将瘫倒在地上的姚疆扶起来,然后不动声色地将她拉到身后。
他平淡地看着汪华璋,然后道:“夫人在我门前,欺我女客,做何道理”?
“女客”?汪华璋眉峰一聚,瞳孔猛缩,过了半晌,才将绷紧的身子放松,又恢复慵懒的坐姿,她习惯地玩着指甲,然后看着沈商似笑非笑道,“既然是你的女客,还问我为何欺她?岂不是多此一问”?
不待沈商说话,她自顾自道:“同是女客,一个小乞丐可以随意出入都督府,而我可是规规矩矩递上拜帖的,却被拦在府门外,你说你这又是做何道理”?
“在我门前,我说的话自然就是道理”,沈商冷淡地开口,声色不厉,却令人后背发凉,“夫人若无事的话,还是请回吧!沈某既为官一方,便当保一方安定,夫人若再惹是生非,届时若有任何得罪之处,还请勿怪”。
说完,他不再看她一眼,转身往回走。
见沈商真的一句话都不愿再多说,转身立刻就要离开,汪华璋不由地坐直了身子,突然提高了音调,寒声道:“沈商,我究竟有何处叫你如此看不上?”
“你丑”!本来已经转身跟着往回走的姚疆忽然回头,对着汪华璋嘶声吼了一句。
见向来话不多的姚疆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沈商和小钢牙都愣了一下,回过神来后,小钢牙直接笑喷了。他咧嘴抱肚子指着姚疆嘿嘿笑了半天,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周围很安静,就他一个在笑,于是赶紧讪讪地忍住。
当然灵国夫人汪华璋肯定不丑,并且当得起艳色无双四个字。但是在姚疆被简陋的非观所左右的审美中,已经将她归于丑妇之中。尤其这个女人体态举止还有些钺瑰的影子,又没有钺瑰看得顺眼,便更显得丑陋了。这是姚疆的独家认知!
被一个瘦猴子一样丑的乞丐当面说丑,汪华璋气得几乎将剩下的九根葱管似的指甲给掰断了。
她眼中冒火,却仍旧努力保持着矜骄的神色,半晌,她冷笑道:“沈商,我这次从京城回来,打探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本想先给你通个风”,她收敛怒容,面无表情,缓慢道,“我好心好意地对你,你却不领情!可以,我等着,等你抄家灭族的那天,看你还有没有现在的骄傲!”
沈商并未停留,背影很快就消失在侧门内,门口的护卫又一次组成一个人墙,将她拦在外围。
护卫密集,将她的视线完全阻隔,一丝缝隙都不留。她出神地盯着被人墙隔开的府门,咬牙将泛上心头的酸水给压下,难受得浑身颤抖。
她那么喜欢他啊,喜欢了七年。
七年前,她第一次遇到他。那时候他受重伤,落魄街头,被她捡回家。
他可真好看啊,十五六岁的少年,却出落得眉目如画,她这一辈子阅人无数,却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她不知道他那时候出了什么事,只知道重伤醒来的他总是带着一股子绝望的戾气!那样受伤的眼神,只看一眼就叫她心碎。
她这一辈子没有伺候过人,可是她为了她的少年学会熬药,学会做汤羹,她恨不能为她掏心掏肺。她当时想,等他好了,他要什么她都给他。
可是,没能等到他好,他就忽然失踪了!
消失得无影无踪,叫她错以为,那个受伤绝望的少年只是她的一个梦。
再次见到他已经两年后了,彼时他已经是睿国公府沈家五郎。清贵公子,冠绝天下,拜在楚大儒门下,灼灼风采已经叫人不能逼视。
彼时她只能看他在朝堂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能看他平步青云直上云端,看他对任何人都疏冷有礼,却叫人不能亲近彼时无论她做什么事都不能讨好他。
她不明白,她救了他,他的命不该是她的吗?若不是她将他捡回去,他已经死在街头了,他的人不该是她的吗?
已经多少年了,她一天一天地纠缠他,有时爱得她很不能将全天下搬到他面前,有时又恨得她咬牙切齿想要将他吃拆入腹。
她很多次懊悔,如果当初她狠心一点,将那个落难的少年锁起来,他不能跑了,他就是她一个人的了!如果当初她再狠心一点,将那个少年腿打断了,他不能跑了,他就是她一个人的了
“沈商”,她每次叫这两个字的时候都极好听,因为在没人的时候她练习过很多遍,她将嘴唇咬破,“我们走着瞧!”
跨进了门,小钢牙一吐舌头:“抄家灭族?这个女人真够危言耸听的”。
“灵国夫人不是个危言耸听之人”,沈商凝神沉思,微顿脚步。
抄家灭族不是什么小的罪名,是任何罪都能获此殊荣的,如果真的说他做了什么足以抄家灭族的事的话,也只那一件了。
“小钢牙,联系六殿下,让他留意朝中动静,”沈商略一沉吟,“另外,联系岸州,该叫让他们从岸州撤出来了。”
沈商说话的声音虽然清淡,但是却叫小钢牙心头一跳:“您的意思是岸州”
“以防万一”,沈商轻撩衣角,跨进门槛。
小钢牙难得有神色凝重的时候,他看着沈商的背影,半晌,心事重重地举步跟过去。
这时,谁也没有发现,姚疆刚刚跟进门便软软地靠在墙壁上滑倒在地,像被抽去了骨头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