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么命题,争论有很多。
在蔡道的认知当中,这现象应该起源于汉光武帝刘秀建立的后汉。
这位被后世称颂的皇帝,其实,派出他的身份和姓氏,他的出身比他先祖刘邦还低,也就比后梁朱全忠和大明太祖朱元璋高了一些。
说穿了,刘秀就是一个顶着汉室宗亲,在家里种地的半农半读的农夫而已。
正是在东汉,世家实力逐渐兴起,地方政务被各地的世家豪姓所把持。而刘邦得以起家的亭长这个地方蚊子官职居然在东汉中后期消失了。
从此,县以下的那些里长,保长或者村长全都是地方上的土豪劣绅担任,或者是大家族里的族长担任。
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
这么串联下来,到了大宋朝更是变本加厉,乡村之中,私刑泛滥。
蔡道会同六位丞相经过商议,一致决定现在北方开始事实,皇权下县的政令。
第一步,县以下的官员正是纳入吏部管辖的范畴,并且恢复亭长这一异常重要的蚊子官。
里长,乡长都由知府和知州任命,而这些人并不是当地人,而是由每一年的从太学或者国子监毕业的学子担任。而亭长则由退役的禁军士兵担任。
这下子,既能让冗官们有事做,不至于白白浪费薪俸,又能让朝廷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时刻保持着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平稳状态。
仅仅是北方地区,就一下子消化了朝中的冗官,就这样,还有不少缺额暂时无法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