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贱民?百姓?

海明 铜钱道人 1182 字 9个月前

身上只有这一把刀,并未配短刀。

每人还有,一面圆盾,这些圆盾,制式就不是一样的了,应该是个人家中自制,大小各不相一,或大或小,最大的也不过直径60厘米,小的直径大约四五十厘米。

这些圆盾基本上都是用厚约四五毫米的木板拼成的,他们在木盾之后用木条钉上固定,然后,削成圆形,内里钉上长皮条,作为手握之处,外面上有桐油,阴干,就成了。

并未如军中的盾牌,统一制式,也并未在盾牌面儿上蒙上牛皮,成为皮盾。

这些圆盾的防御力,其实很弱。

而长矛手的长矛,也都是自制,长约三米,硬木削成木棍,自家打制的矛头,固定在其上,这矛杆也没上漆,也没见涂油,估计捅出去,捅不了几次,遇大力就会折断。

而这矛头,也是净铁打的,矛头或是三角形,或是柳叶形。

猿飞雄将这些朝鲜人的情况告诉给了吴凤,原来,这些朝鲜人的身份在朝鲜,并不是平民,而是朝鲜一个特殊的阶层,“贱民”。

朝鲜的贱民包括奴婢、娼妓、专职工匠和某些地区的所有人民,以及他们的后代。朝鲜王朝时期的“从母法”规定子女需继承“母亲”的社会阶层,因此贱民女子嫁给“两班”、“士大夫”、“中人”、“平民”、“白丁”为妾,被称为“贱妾”。所生子女仍是贱民。人们称贱民的子女为“孽子”、“孽女”。

贱民男子若考“杂科”(技术官员,不能参与政治)及第,得到官职可升为“中人”,贱民女子如为“士大夫”、两班“庶女”,有机会入宫为“宫女”,如被国王宠幸则有机会成为“承恩尚宫”甚至“嫔御”;“朝鲜英祖”大王的生母“淑嫔崔氏”就是贱民出身,不过这类宫女在宫中地位也是非常低,一般称为“水赐依”,甚至不能算是正式的宫女,如嫁给贱民男子为“妻”,丈夫考上杂科得到官职,自己也可以成为中人。

此外,一些罪犯和他们的家属也会被贬为“贱民”。

这些朝鲜人,他们并不是娼妓所生,他们的父辈也并非是专职的工匠,或者母亲之辈就是贱民。

他们这些人,其实是朝鲜北方六镇的百姓。

在中国古代元末明初之时,而那时的朝鲜半岛也正值高丽王朝末期至朝鲜王朝前期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