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何处不相逢

喷神 浙东匹夫 1688 字 7个月前

钱塘,阿狸巴巴,品牌法务部。

总监办公室里,一个秘书模样的年轻小白脸帅哥,语气温和地请示自己的领导:“俞总,下周‘华夏品牌保护协会’在京城举办的交流会,您要亲自去么?或者要派人去么?”

这个被称作俞总的,名叫俞淑华,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品牌法务部的总监。姿色只能说是一般,不过人家显然是实力派,靠本事和能力爬上来的。

因为是女总监,所以用帅哥小鲜肉做秘书纯属正常。阿狸巴巴有很多女高管,内部人都见惯了。

俞淑华闻言,摘掉眼镜揉了揉鼻梁,探询地问:“上次梁主席是不是还说过,明年驰名政策可能有变化?”

小鲜肉连忙翻了翻自己的备忘录,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是的,那是9月底时候一次电话会议上说过的。”

俞总叹了口气:“罢了,我亲自辛苦一趟吧。马总对我们品牌部的推进进度不太满意啊,人家‘腾云’那边说是两年内绝对驰名,我们这边怎么跑都跑不下来。”

小鲜肉助理上道地说:“那我去安排机票和酒店?”

“去吧。”俞总一挥手,但立刻又觉得不太对,喊道,“小高,回来。”

名叫高健的鲜肉助理连忙回来,继续恭聆教诲:“还有什么吩咐?”

俞淑华像是自言自语地说:“小高,你没觉得我们法务部的人都太严肃了么,每次去开研讨会,都只专注专业问题,和人交朋友交得不够多啊——看看人家运营、销售部门那些地推出身的,三两句就跟人称兄道弟了。”

她提到的情况,确实是实情。

在法律圈子里,律师们都是很能来事很能交朋友的,不然就没生意。但企业内部雇佣的法律顾问人员,往往就是截然相反的情商了。这些人比较严肃,或许专业水平也不错,但更多是扮演板着脸把关的角色,亲和力实在要比律师们低很多。

也算是职业病吧。

俞淑华前些年也参加过几次各种交流会、研讨会,但是也就是得到点所谓的“干货”、“内幕”,真正有本事的朋友实在没交到几个。

“俞总,您说的也是实情……那你要我怎么做呢?要不这次我多发点名片、材料,或者……”高健斟酌着语句,小心翼翼地提议。

事实上,高健这人卖相好,开研讨会时跟人交朋友是强项——尤其是遇到女性客户的时候。

可问题是,他是俞淑华的秘书,或者说助理。哪怕为了自己的前途,他怎么敢当着自己领导的面,跟其他女人眉来眼去?

“你,去品牌运营部这些友邻部门问问彭总、庄总她们,看看她们手下有没有人空着的,借调一两个过来,跟我们一起去一趟京城。”

高健一愣,勉为其难地接受了任务:“呃……好,那具体有什么要求呢?那些部门的同事可能不是很懂《商标法》或者相关实务……”

俞淑华无所谓地说:“不用懂法,术业有专攻么,你我懂法就够了。就几个要求:第一,形象好气质佳;第二,最好能喝点酒;最后,要能说会道口才好,能和人交朋友,这就行了。不用非得差遣那些忙得不行的要害岗位。”

“是,我这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