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邓长春最后的补充,赵宇成点头表示理解。
在国内,很多单位买东西,哪怕卖方想在开票的时候体现具体产品是啥、什么型号,买方也有可能不希望体现。这时候就只能笼统地开一个大类的品名。
之所以会这样,无非是为了报销嘛。
很多公家单位花钱买充气娃娃,都希望发票上只体现“日用品”,甚至“办公用品”,最后报销掉。
所以这种事儿不能怪卖家。
换句话说,在赵宇成审判长都首肯了这一点的情况下,一会儿冯见雄如果拿出这种证据,那也是没有证明力了。
“很好,我也完全理解国内企业的这点难度。”冯见雄却丝毫没有忌惮的意思,很坦然地接受了这个设定。
“难道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阴谋?”李义风觉得脑仁突然一阵跳动,心里就莫名发慌起来。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发慌,因为冯见雄瞬息之间就揭开了谜底。
“邓总,我手上这几张发票,是贵公司这个季度刚刚开的。另外,我这里还有两份可以证明是贵公司与客户单位往来的传真件。
根据传真,该客户明确要求贵公司的销售发票体现产品、规格、品牌,但贵公司的财务回函表示确有困难,要‘协调产品名称’,最后客户还同意了——相信你可以鉴别其真伪。”
李义风一愣,脸色倏地变了,连忙低声质问邓长春:“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公司的财务是傻的吗!又不是为了偷税漏税,连金额都不变,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地方造假干嘛!还有,怎么会偏偏被对方掌握的?!”
邓长春也不理解,笃定地说:“这不可能!”
冯见雄智珠在握地转向赵宇成:“审判长,我请求将上述反证提交法庭记录、验明真伪!”
“接受上述反证,请书记员记录情况。”赵宇成首肯道。
很快,东西就被记录妥帖,并且经过简单鉴定就确认是真的。邓长春这才看到了展示的具体内容。
“啊?!这不是因为……”他一看,顿时就后悔不迭。
“看来,被告已经说不出话来了,那我帮他解释一下吧。”冯见雄看着对方败犬一样的惊慌失措,调笑着说,“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相信你们可能不知道隆盛食品为代表的地方性副食特产企业的特点。
这些乡镇企业起家的公司,虽然后来都会做大到年销售额数千万乃至过亿,但它们的根子,还是扎根于原产地保护的特产品——比如在我们钱塘,在龙井,就有很多村子的村支书,是炒茶厂的老板,然后实质上是垄断性地收购本村村民的茶叶,炒制加工、加价贩售。在临案,做核桃等坚果炒货的企业,也是这样。
或许他们对本村村民的农产品原材料收购价,会比外来户更低一些,但胜在本乡本土的人情,以及常念包销、旱涝保收的威望,很多村民还是会屈服于这种差价。而被告企业的老板邓长春,显然也是这种发家模式——”
冯见雄的铺垫有些长,以至于赵宇成听了一分多钟都没听出和案子有什么关联,不得不开口提醒对方:“原告代理人,请注意你的话与本案的联系!”
“谢谢,当然有联系,我马上就会说到。”冯见雄谦虚接受了审判长的意见,继续说道,“邓长春的企业,是靠着他在东瓯当地的渔民供货,经营地方特色产品起家的。所以,他也要和所有同类的乡土特产企业一样,注意保护自己的供应商——这也是这类企业比外来户有人情味的地方。
刚才李律师提供的那两张02年的发票,内容是什么呢?是销售了‘海鲜干妈’牌的油浸麻辣沙丁鱼罐头。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当时他们公司的宣传资料上,写着的‘海鲜干妈’牌产品,也只有这么寥寥几款大路货的产品——注意,我只是说他们的宣传是这样写的,没说我承认他们当时已经用‘海鲜干妈’这个牌子实际销售产品、并且销售出去了。
可是,我们又很奇怪因为这两张发票都是集中在5、6月份开的。而全年其他时候,我们不仅没有查到该公司有开写明‘海鲜干妈’品牌的销售发票,甚至于连他们的‘油浸麻辣沙丁鱼罐头’这一类产品,都极少在销售发票中出现——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为什么一款热销的产品,在一年中只在某几个月热销,在其他月份又突然没人买了呢?”
“说不定只是季节性原因、沙丁鱼只在某几个月有呢?”是李义风忍不住对方的长篇大论,开始没事儿找事儿的反击,总之就是不能让冯见雄畅所欲言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