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阁下有受迫害妄想症

喷神 浙东匹夫 2328 字 7个月前

所以国内很多的律师,办了十几年民事诉讼,都不一定逮得到一个当面盘问证人、寻找漏洞的机会。盘问证人这项技能,早就退化到爪哇国去了。

凭良心说,冯见雄的盘问技能也是比较苦手的,因为他也不能摆脱中国律师的宿命。上辈子十几年律师生涯,盘问机会寥寥无几。但怎么说,都比李义风要好一些。

信号今天的案子照例不需要任何证人,倒是省了双方的事儿了。

辩题一项项地过,商标有效性、知名度,纷纷达成了双方共识,最后的焦点很快聚集到了核心的“在先使用范围和有效性”上。

……

“现在我宣布休庭,下午2点开庭。”

审判长确认完边角料,一敲法槌宣布休庭,然后就准备去吃午饭。

一个个确认那些没什么大分歧的点,竟然也能用掉一整个上午的时间,这一点或许会让不熟悉法律实务的看官觉得诧异。

可见,真正的诉讼程序有多么冗长,远不是律政剧里那样“说几句就休一次庭”的错觉。

电视剧么,只是把那些没什么矛盾点的“体力活”快进了。

但现实中是绝对不能,也不敢快进的。

任何一个点,没有问过双方意见就直接想当然地漏过去,那书记员和审判员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将来案子审完后,其中一方不服判决,将来要上诉(何况除了那些铁板钉钉的之外,大多数案子都是要上诉的),只要在上诉状里写上一句“xxx相关事实点,在一审程序中没有经过双方确认”,那么二审法院接到状子,少不了会判个“一审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那一审法官的绩效,就等着刷刷刷被扣吧。

一年多几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仕途就到头了。

所以,当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再审之后,他本人好歹还能立刻拍屁股走人去食堂(实际上也是不太符合规定的),而书记员和双方代理人(如果有当事人出庭,还包括当事人)还得继续忍着辘辘饥肠等一会儿。

等书记员把上午庭审的三方意见全部打出来,签字画押之后,书记员才会放人离开——法庭上的每一句涉案意见,都是记录在这上面的。

将来上诉时想用“xxx相关事实点,在一审程序中没有经过双方确认”这种说辞来讹一审法院,能不能讹成功,证据就看书记员让双方签字画押的庭审记录。

所以书记员这种又穷又扑街的岗位,永远是法院里最晚吃饭的人。

冯见雄和史妮可也随便在外面用了点饭,养精蓄锐午休了一会儿,下午2点继续回来开庭。

“看对方的样子,那个李律师明显是放弃了外围抵抗,准备专心强调‘在被告知道我方商标之前,已经善意在先使用的范围’了,这是打算保住继续使用权的打法吧?对方全力拼这一个点,证据肯定很充分……”午餐的饭桌上,史妮可便这样随口担心了一句。

冯见雄不足一哂地吐槽:“再充分又怎么样?你不是都知道我做了哪几手准备了,有啥好担心的?”

史妮可一想也对,便释怀了。

她又不是开了弱智光环的晨间剧女主角。冯见雄出庭之前做过哪几手准备,她完全都知道,所以就算是担心,也担心不到哪里去。

只有日剧李狗嗨里的傻白甜,才会连看到同事的出庭表现,都惊讶得下巴都掉下来——这纯粹只是戏剧性的需要,为了凸显主角装逼打脸功力的突兀,才强行开弱智光环的。

废话少说,2点转眼就到。

窝囊保守了一上午的李义风,终于开始火力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