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阁下有受迫害妄想症

喷神 浙东匹夫 2328 字 7个月前

因为索赔金额填得比较高、诉讼费也随之高昂的原因,区法院的立案、交换证据、安排开庭等等手续都办得比较快。

加上冯见雄如今虽然还没有拿到执照,但好歹是五十多万粉丝的博客“大v学者”,在相关法律修订领域也有了一点点微末的名声。何况,他这次的客户也还算大牌,是国内挺知名的企业。

总而言之,一周之内,他就等来了正式开庭。

这算得上是火箭速度了。

邓长春这边,被李义风反复劝说,也放弃了不少不切实际的想法,只着眼于追求尽量证明“在黔贵的l干妈在本省拥有目前的名声之前,我公司的产品已经行销多地、对该品牌的建设颇有贡献”这个点上。

用法言法语概括,就是在“l干妈驰名”这点上认栽,换取“尽可能大的在先使用范围”。

正如70码案子里的律师,哪怕水平再高,也不可能睁眼说瞎话直接做无罪辩护。能够把罪名限定在“交通肇事罪”而非“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是律师的本事和价值了。

……

9月22日,yh区法院,民事二庭。

天气还比较炎热,小西装也穿不住,史妮可便是穿着一身素色的连衣纱裙,跟着冯见雄一起出庭。

这大半年来,史妮可上庭也有二三十次了,更多的是开庭都没开就一方认输、庭外和解。

但是,因为原先不是必胜的官司、就是自导自演的,所以史妮可面对被告方真刀真枪抵抗的硬骨头案件,还是挺缺乏经验和应对气场的,充其量就跟外面刚结束两年实习期的新人律师差不多。

不过这也已经很难得了。毕竟,她还只是个20周岁都不到的小姑娘。

“全体起立!”

书记员像司仪一样喊着程序,请审判长入庭,然后由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

然后,审判长先告知了一段双反的诉讼权利,又确认了控辩双方的身份、诉讼资格。

最后公事公办地问:“原、被告双方,对于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有没有要申请回避的?”

“没有。”

“我们也没有。”

这场案子显然不存在关系户问题,所以这种问话只是走个过场,双方都不申请回避。

“行,那现在进入本案第一部分——对于双方商标有效性、知名度的认定……”

庭审的过程很冗长,每一个细节都是要问到的。

比如先要看双方的商标什么时候注册的、有效期如何、适用范围如何、市场实际使用情况如何……

每一个点,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那就读一遍,直接过。属于“对方承认的事实,无需进行举证”。

如果其中一方对推定结论有不同看法,那就提起异议,这时候就要双方出示证据、然后再交叉质证。如果是证人证言,那就是盘问证人。

不过证人证言本来就是在刑事案件上出现比较多。民事官司多是婚姻继承、人身伤害侵权这些人身性较强的案子才要证言。商业诉讼很少需要用到证人。

再加上国内证人一般不喜欢出庭——或因为工作忙,不愿意耽误自己的事情。或者是害怕出庭当面说话,事后遭到打击报复。

就算出了证言,多半也是让举证方拍个录像带,拿到法庭上放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