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住在城西三里地之外的胡三。
那天胡三在林老爷家中做工做的久了,和其他佣工一起留宿林老爷家中,他喝多了酒,醉意朦胧的找不到正门钻起了狗洞,不知怎么地就钻到了林小姐的房中,然后……
被抓住的胡三对他那晚去过林小姐房中的事情供认不讳,单方面的阐述了他那天晚上的行动轨迹。
林老爷那方则根据胡三的口供写了一份讼状,让双方看过之后确认画押。
本来,这份讼状应该呈由受害者本人林小姐亲自确认的。
可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再提起便是往她的伤口上撒盐,林老爷被自家女儿哭着拒绝之后,便作为代表在上面按了手印。
事情到这里本来顺风顺水,没想到,这讼状连着人呈到公堂之上的时候却出现了问题。
胡三对于自己玷污了林小姐的事情抵死不认,他甚至掏出一只金镯表示自己只是财迷心窍偷了镯子并未偷人。
偷镯子跟强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罪名,判起刑来,偷盗最多不过数年苦役罢了,总比强暴罪必判死刑要好的很多。
他甚至指着林老爷的鼻子大放厥词:“你有本事让你女儿跟我当堂对峙便知道我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了。”
于是林老爷气急攻心,没忍住,主动出手,两人在公堂上打成了一团。
了解完所有的事情经过,建安表情淡然,并没有任何为难的模样,他用食指点了点讼状:“这次事情的关键就在于林小姐。“
季瀚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才发愁:“这种关乎女孩家名誉的事情,无论我们谁问都不合适。”
建安突然笑道:“晚生倒是有一个人选,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谁?”
“孟今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