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什么可以动,什么不能碰。

他在大佬们跟前一声不吭做个懂事的背景板,在上司面前做出勤恳效忠的表面功夫,在同事之间浑水摸鱼四处逢源,只在等级在他之下的人面前暴露本性,伤害他能伤害的,抢夺他能抢夺的,剥削无力保护自己的弱者。

这是他在哥谭的生存之道,沿用至今已有三十余年。

他刚见到苏西的时候就看出来了,这是个在安稳和平之地长大的外来者,瞧她那对血腥暴力混乱的唯恐避之不及,简直像头闯入狼群瑟瑟发抖的小羊羔,露出鲜美脆弱的脖颈和无助的表情邀请嗜血的恶狼。

然而羊羔扭身一变,变成来自真正深渊的羊角恶魔,一蹄子将自不量力的恶狼踩在脚下。

在恶狼眼里,这比洁白柔软的兔子长满利齿开始撕咬血肉还要离奇。

“还好是今天,你要是早一天,早几天,我的麻烦都要大很多”,苏西的眼泪止住了,她轻声喟叹,“我成长的地方很和平,没有超英,也没有特别的坏蛋,我会的也只是一些无法实战的观赏性技巧,如果是一天前遇到这件事”,她笑了一下,没再往下说,一边擦拭藤蔓上的血迹一边感叹了一句,“我想,上帝为我们都掷出了一枚好骰子。”

瘦男人受伤的眼睛已经没有任何知觉了,流出的鲜血渐渐又变成黑色。

他更加害怕了。

他看苏西,就像在看阿卡姆里的疯子,完全无法理解她到底是以什么思维逻辑说出这些话的。

他想起小丑的传闻,据说小丑杀人前总爱讲自己过去的事,一次一个版本,小丑在哥谭人口中拥有无数个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