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明天要跟随战场??!”
顾芒吊儿郎当地窝在软沙发里,漫不经心地点头。
副将弥尔扯开嘴角笑了笑:“皇子殿下,恕我直言,你未免太把战场当儿戏了吧,您要是出了稍微点闪失,我们几个领头将还有命回皇宫吗?”
顾芒耍起无赖来,嗤笑道:“要是不让我上,你信不信现在你就没命回你的营寨?”
弥尔脸色很不好看,却又没有办法,下午如期举行鳞选仪式。
所谓鳞选仪式,即要选出保护雄虫左右的军雌,整个军营的军雌都可以参加,为了选出能够保护雄虫的最强者。
顾芒觉得这个根本没必要选,毕竟自己的小奶猫就是最强的,不过是军营仪式,到底也要激发士气,就没有反对。
“轰隆隆——”擂台打鼓声音敲响,众雌虫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几番车轮血战后,最强壮的几个军雌的抢占了最高的名次,其中以那只名为塔修斯的黑皮军雌为首。
没有悬念了,塔修斯的重拳又被誉为营寨保护神,没有人能对抗的了塔修斯的拳头。
“谁还敢来!!啊?”塔修斯的拳头“哐哐”往胸口砸,看地底下一众离得稍近的军雌连连后退,生怕自己被波及。
顾芒坐在高台上,悄悄打了个哈欠。
就在此时,一个黑色头发的陌生身影从擂台走来。
他很瘦,不高,不知道比塔修斯体型小了多少圈,皮肤奶白的,瘦韧的肩脊却挺地笔直,一双眼睛被纱布缠着,尖俏的下巴看着格外惹人怜。
重点是,他看起来不堪一击,而且很脆弱。
台下有军雌笑出了声。
顾芒抿唇,心里有无奈,更多的是预料之中。
“呵,我敬爱的皇子殿下,您的雌奴真是‘强壮’极了,我相信他一定能赢下这场比赛。”弥尔讥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