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当时挺慌的,怕她闹事,嗫嚅道:“我哪儿不认……”
我妈打断他的话,说:“我不管你怎么跟那女人商量,彦彦必须跟着你,你那个儿子有的彦彦也都要有。我就不碍你眼了,回乡下去,还替你瞒着这事。”
“你——”
我妈再次打断他的话:“要不然我就去你领导那儿揭发你重婚罪。”
我爸憋了半天,憋出一句:“咱俩没扯结婚证……”
确实如此。
山沟沟太偏了,交通不发达的年代,结婚
登记得花两三天往返。
更早些年进城了没介绍信晚上连旅馆都住不了,街边又不让睡,就很麻烦。
所以延续下来的传统就是大家都懒得登记。
在他们眼里,摆酒请乡亲们吃饭比啥登记都靠谱,乡亲们的认可就是最大的认可,比红戳戳正式。
我爷爷奶奶土都埋嗓子眼儿了,如果去查他俩的婚姻状况,都还是未婚。
可我妈这回没被我爸唬住,她说:“村里所有人都能替我作证,我和你结了婚,替你伺候你爹妈这么多年。你要是不认,我去找你领导,让他来掰扯。”
我爸一下子蔫巴了,只好稳住我妈,说这就回去商量。
后来他把他燕城家里那个领导的女儿商量好了,把我接了过去。
我是不愿意的。
那时我还小,不想跟我妈分开去和一个对我来说还不如邻居亲近的人住。
但我妈铁了心,打了我一顿,把哭着的我留在了我爸家,毅然决然地转身走了。
我快乐的童年在那一天正式宣告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