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拘无束,自由散漫。
家世门第让他从小不愁吃穿,就像当年,他可以随手一把金子赏给下人,因为他压根不在乎,他家得到的恩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虽然他总觉得自己的父亲是个古板刻薄的人,可他又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他父亲,他也没有这么优渥的生活。
都说人是有命的,在庄继北看来,自己就是标准的富贵命。
哪怕他离开了京城,独自在外闯荡,他也依旧这么认为。
二十有一,这个年岁,大多人家的男儿都是先安家,再立命。
庄继北没有,孤身一人闯荡邺城和寿春城,领兵过万,镇守一方。
他所想象的:诛杀逆贼,镇压叛乱,从此百姓安居乐业,疆土重归于静。
可实际完全不同。
在邺城的第一年,他一度待不下去,心情无比低落,要死的心都有。
邺城地方偏僻,临近边界,一句苦寒之地也不为过,知道的他是领兵赴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被流放到这边吃苦受罪的。
太穷。
穷到什么地步呢,别说平头百姓了,只说相较而言的富贵人家,一年半载都未必能放肆地吃顿酒肉。
而庄继北刚到邺城的第一年,吃肉的次数,屈指可数,喝酒?更是没有。毕竟人都吃不起饭了,怎么可能再拿粮食酿酒呢。
穷也就罢了。
民风还格外刁钻。
完全不听官府号令,也完全不在乎你们来邺城干什么,他们只要钱。
一看军队而来,一分钱也不给发,立马扭头走人,号召着大家去投靠叛军,庄继北火冒三丈,但怒火之下又是无可奈何,因为他们还真拿这些人没办法,一城的百姓都闹事,你总不可能把一城百姓都抓起来暴揍一顿?
从小到大,他爹他姐就教育他:“要做一个翩翩公子,不要总动武,这世上很多事是武力无法解决的。”他不信,毕竟从小到大靠拳头解决了太多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