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些不满意,不满意什么呢?宋伯元太“俊俏”了,就是世俗意义上的俊俏。
像初升的太阳,朝气蓬勃地迎面扑过来,满身脏污的人类面对这耀眼得光辉,止不住地心生些盲目与自卑也是正常的。
世上人都说等宋伯元回来,就一定会为民行道,休了自己这妖女。
景黛本来无谓这谣言,突然看见眼前焕然一新的少女不禁有些动摇。
宋伯元在军中练得身形漂亮,青裳白底的衣裳,玄色的祥云纹皂靴衬得她更加挺拔了几分。脸上一些细小的疤痕,错落在显眼或不显眼的位置,配上那略微发红的皮肤,俨然一副世家子弟最喜欢的小倌儿样。太女气了不行,太粗犷了也不行,必须是那阴柔但又有力量的,才敢称京城里最贵的“男色”。
景黛朝她招了招手,宋伯元立刻像只大型猎豹那样蹲下身靠过去。
将手里的护颈不由分说地从头顶套到宋伯元的颈间后,景黛双手捧着她的脸,低声问她:“你和周令真的没什么,是吧?”
宋伯元腕间的血管儿都跟着跳了跳,她无语地仰起头看景黛:“你信我和周令有什么不如信我喜欢宋佰叶。”
景黛这才笑出声来。
她拨弄了下宋伯元颈间的护颈,放软了声线问她:“还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