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北凉人下手时的力道。哪怕那两名卫兵有心留情,手底下已经减了分寸,又只让他穿着衣裳受刑,仍然力透重衣,皮肉破损。
如果真是剥去衣衫,打到实处,也不知道能不能活得下来。
这只是三鞭,便已经如此。
他从前总道,赫连姝待人向来粗暴,不讲什么分寸,尤其脾气上来的时候,手脚重得很,有时疼得令人受不住。如今想来,她却大抵是留了颇多的情面了。
他刚忍不住要苦笑,身上却传来一阵疼痛,逼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对不起,公子。”那边鹦哥儿就慌忙道,“我手上再轻些。”
他脸色白了白,忍过那一阵,摇头道:“无妨,不是你的错。”
血迹风干结成了痂,将皮肉与中衣粘在一处,稍一动便是牵动伤口,避无可避。鹦哥儿应当也不曾做过这样的事,神色间颇有些害怕,但仍是尽量轻巧地,替他将中衣解了开来。
伤不如他预想的重。
多亏了那两人留情,虽然皮开肉绽,两道伤痕交错横亘在身上,从胸口一直延伸到腰腹,血迹斑驳,伤痕底下隐约透出淤紫,看起来颇为吓人,但实际伤得并不算深,更不曾伤及筋骨脏腑。
“公子,我,我上药了?”鹦哥儿举着药罐,游移不定。
他点点头,神色平静。
浸过热水的帕子,先将伤口四周的血痂洗净,随后才是药膏被仔仔细细敷在伤处。
疼自然是极疼的,好不容易麻木了些许的伤口,让手一碰,像是重新醒过来似的,立刻又疼得人满头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