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热情地递给他一顶,让他拿在手里看:“我是一名设计师兼裁缝,这些都是我设计的。”
设计师?
奚颂年有些惊讶了:“在下奚颂年,那边是我的大哥奚佑,您的设计真好看,我们家也有几间成衣铺,老师傅们都没这样好的手艺……先生怎么称呼?”
“本顿,”埃德蒙和他握手,“埃德蒙,本顿。”
奚颂年突然觉得自己发现了商机,立刻拉着埃德蒙攀谈起来。两天前,他刚在大哥面前夸下海口,说自己可以帮忙一起打理家业;这事说来容易做来难,目前为止,他的账本看的一知半解,布料花色也懂得一知半解,为了让大哥相信他不是三分钟热度,这几天,奚颂年绞尽脑汁,贡献了很多“绝妙”的点子。
奚佑委婉地毙掉那些想法,但奚颂年没有放弃,就在他准备下午前往西郊工厂找灵感时,埃德蒙出现了。
对咧。
现在铺子里成衣卖的多,帽子、围脖一类的小玩意却卖得很少,奚颂年听别人讲过,洋人穿大衣都爱搭配围巾和手套奚佑也是这样。上京那么多有钱人,只要他们做得出来,肯定就有人买得起。
埃德蒙扶着他的肩膀,明知故问:“奚先生,您对我的设计也有兴趣吗?”
有兴趣,奚颂年当然有兴趣。
他左右看了看,见那几个讨厌的对家都在远处和奚佑说话,立刻朝埃德蒙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本顿先生,我想请您喝咖啡。”
“噢,”埃德蒙欣然同意,“这是我的荣幸!”
一杯咖啡喝了两个多小时,结束时,奚颂年不仅和他交流了帽子设计心得,还和他约好明天一起去戏楼听戏。
进一步相处,他发现这位西洋友人生性大条且十分热衷于玩乐,和他一拍即合。
再怎么说,奚颂年到底也在没有管束的情况下自由生长了十多年,即使心思比一般年轻人重,真遇到交朋友的机会时,也不可能刻意拒绝。
何况,他发现埃德蒙真是好玩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