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陆信。我不同意……你不可以这样……”
陆信觉得爱情这种东西很糟糕,让人可以温柔,也可以变得很残忍,让人都言语行动都都失常,失去理智,意气用事。别人说爱人是与生俱来的,人们总是这样说,人生目的是要找一个合适的归属。但他们不知道,弱者不擅长爱。
他可以过的很好,不想要他牺牲,也不想要他难过,也不想让他替自己分担什么,他都觉得累的事情,为什么要让他爱的人一起觉得难过忧愁。
他好像是大度,实际是自私。
害怕自己的一切都不上沈崇巍,害怕所有人的鄙视眼光。
他没有圆满的家庭,没有成功地事业,人生已经过三分之一,碌碌无为。
爱这种虚无缥缈能支撑几年,没有门当户对,他也没有青春本钱。
陆信挂掉了电话,在沈崇巍再次打过来之前关机了。他移动自己僵硬的肢体,回到了灵堂前,烛火晃动,飘起来缕缕白烟。看着新增加的相框,没说话,磕了几个头。没有起来,他就这么跪着,低着头。
“我应该挺讨人厌的,从小到大都是,对吗,妈。”
眼前照片是黑白色,他说:“我觉得彩色更好看,这样显得老,但他们说就应该用黑白。可我知道你应该喜欢彩色,你老嚷嚷着要看起来年轻。”
陆信摇摇晃晃站起来,脑子昏沉困乏,料理完这些事情,身体成了漏风的手风琴,风吹穿过他的身体,他机械的移动到他曾经睡过的小房间。灰尘满面扑来,床上放着一件大衣。
他想到今天上午去了就近城里买东西,橱窗里的衣服,黑蓝条纹的女士大衣。他买过衣服给母亲,但母亲永远只穿一次,逢年过节,就拿出来显摆这是儿子买的。
他走进了店里,摸了摸这件衣服要买这件,服务员问:“要多大码的?”
陆信想了想不知道,下意识发消息给母亲,消息发出去没人回。
他被一只手拽回来了现实。
他死死地抓住了手机,悲伤钝痛如同潮水一般涌来,开了闸门。之前手术室前在划开的伤口,血水从伤口流出来,疼痛传递到他的手指头上。他呼吸变得难受起来,呼吸变粗。他看着附近人,战栗抖动起来,抽搐神经麻痹了他,神经质地搓揉的发红的手指关节。
他只想要逃跑,好像有人在议论他的眼睛。
好多人。好多人在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