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女孩子穿着裙子,在彩虹树下吻我。
——我喜欢的女孩子吃了一口嘉云糖,说是草莓的味道。
——我喜欢的女孩子很高,但喜欢我牵着她走。
——我喜欢的女孩子走路很慢,可我一回头,她永远都在。
两年,七个地方。
秦越想不到沈见清是怎么从拥挤的工作中挤出了这些时间,她每一次都带着“她”,却好像在谈一场极度孤独的恋爱。
这个过程持续满足着她要对她好,要配得上她的愿望,也在用想念不断打磨着她薄弱的心脏,让她越想拥有越害怕失去。
“喜欢吗?”她问。
秦越低着头,沉默无语,不是她不想说话,她的嘴动不了。
新捏的耳洞、钥匙上的草莓、纸上她的名字、手机里她的照片;
眼镜、盲杖;
为了证明她还在怕,生病的时候假装喝酒;
为了缓解周斯勾她脖子带来不安,半夜用那样一种方式刺激身体得到愉悦;
为了见她,两头忙碌;
为了保住这些明信片,这些故事不要命……
重逢之后的事,新的、旧的,一样样砸进秦越脑子里,把困住从前那个秦越的,已经有了无数裂缝的牢笼砸得粉碎。
“沈老师,”秦越抬头,一贯没什么情绪的眼底充斥着竭力克制的起伏,像深海才有的波澜,“你还是不知道你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