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招长工么,我,我杀猪还不错。”

张屠一脸莫名,他一个小小的肉摊子,招什么长工。

况且眼前这人来历不明,还体格那样健壮,自己因为常年出力劳作的缘故,在男人中已经算是结实高大的,可这人一站在门口,活像一座大黑塔。

但是看着男人的眼睛,他总想起那条花斑大狗,那狗原本是跟着苏家的小公子去苏府了,张屠当时想着也好,在琼林镇首富家里,这狗好歹能过上好日子。

但是没几天,就在晚上,那狗不知怎么找到自己家里来,每日都来呆上一会儿,自己也每日都喂些肉给狗,最后张屠发现,它最爱吃猪肘腿的大骨。

渐渐的,大狗越来越勤,越呆越久,一人一狗就亲密了起来,有时候即便到了晚上,狗也不回苏府去,就趴在张屠的榻边,像是在给里侧睡觉的人守夜。

张屠也逐渐习惯了这只狗的陪伴,人的心思太难测了,相反动物倒是让他更自在,他不必伪装,不必小心翼翼。

于是他擅自给狗起了个名字,叫大宝。

大宝看着很凶又难以接近,但等到养熟了却很好,只是最近这狗不知去哪里了,总不见踪影,昨天早晨出去的,现在还没回来。

而眼下,因为那一双眼睛,最后张屠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真把这人给留下了。

既然都已经带着人进屋了,他就安慰自己,也罢,好歹会杀猪……

天一亮,张屠就嘱咐了男人几句,随后就去灶台上忙碌早饭。

并不是什么精细食物,不过是昨天猪肉摊子剩下的几条子血脖肉,因为这个部位总被血浸红,就卖不上价钱,张屠索性自己留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