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德看了她一眼,眼神虚弱。随即乖乖地翻身趴了下去,他闭着眼睛低声说道:“茉喜,你别怕,今天是我大意了,以后绝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
茉喜起身扯过一床薄被,抖开了给他盖了上,“发生也没事,往我身上赖呗。你个不要脸的大赖子,等你好了,我再跟你算总账!”
这话说完,她的动作僵了一下,因为肚子里又有了动静。捂着肚子就近坐到了床边,她在心中暗想:“说姓陈的呢,又没说你。你个小赖子,跟着凑什么热闹?”
山中的刺客们经了陈部士兵的围攻,死了一些,逃了几个,余下的全被生擒了。
俘虏们经过严刑拷打之后,被陈文德下令拉去了大路口——洪城县只有有限的几条繁华道路,其中有一处十字路口,因为四周商铺林立,从早到晚总是人来车往,故而被人称为“大路口”。大好事与大坏事总是发生在这里,正月舞龙灯一定会经过大路口,秋后杀人砍脑袋,也是在大路口动刀子。
行刑那一天,茉喜躺在床上,正在喃喃地骂小赖子。她骂一句,小赖子踢她一脚,双方你来我往,隔着一层肚皮战斗不止。六个月的肚皮了,已经紧绷绷地鼓出了形状,虽然还是不很大,但茉喜偶尔跑跑跳跳,也能觉出自己的笨重来。茉喜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喜欢小赖子,可这个小赖子又让她隐隐地贼心不死,让她认为自己和万嘉桂之间还没有彻底地完。
正是躺得舒服清凉之时,陈文德进来了。
陈文德,在某些方面,和茉喜很相像,都有点铜皮铁骨的意思。茉喜对于皮肉伤,从来都是满不在乎;陈文德的小腿被子弹钻了个窟窿,可是一瘸一拐地拄着根手杖,他也并未因此少走半步路。伸手轻轻一拍茉喜的肩膀,他说了话:“宝贝儿,走,我带你去看场热闹!”
茉喜回头看向了他,“热闹?哪儿有热闹?大夏天的,我就看出了个热!”
陈文德低头对她招了招手,逗孩子似的笑道:“走,我给你出出气。”
茉喜莫名其妙地跟着陈文德出门上了汽车,走到半路才听明白,合着陈文德是要带她去看杀人。她虽然自诩是个胆大包天的女豪杰,然而也绝没有看杀人的瘾,当即就想让汽车夫掉转车头,送自己回家。可陈文德另有一番理论——自从在林中遇了偷袭之后,他一直有点灰头土脸。当着茉喜的面处决刺客,对他来讲,是个重振威风的机会。他要让茉喜知道自己的本领与手段,像一只焦虑的雄兽一般,他要在心仪的小小雌兽面前,血淋淋地生吞活剥几个敌人。
他还要让茉喜知道自己依旧是有权威有力量的,跟着自己,亏不了她。
大路口已经被士兵戒严了,铺子提前接了命令,有没有买卖都不许关门。士兵之外站了不少百姓,房顶上也趴着许多半大孩子,全都在紧张肃穆地等着看杀人。及至看到汽车开来了,汽车里又走下陈文德和茉喜了,观众们立时精神一振,无数双眼珠子一起转到了司令太太身上。
俘虏是十几名士兵模样的青年,因为全都受过了酷刑,所以气若游丝地跪在地上,全靠着一身五花大绑束缚了手脚。陈文德拄着手杖,先是叉开双腿站稳了,随即向旁一伸右手。一名副官立刻上前一步,毕恭毕敬地将一支手枪送到了他的手中。
把左手的手杖夹到腋下,陈文德望着前方一拉枪栓,将第一粒子弹上了膛。然后重新握着手杖支撑了身体,他侧过脸,对着身边的茉喜一挤眼睛,是个中年顽童要闹恶作剧的神情。
然后转向正前方的一名俘虏,他像打靶子练枪似的,抿嘴含笑扣动了扳机。
在骤然而起的枪声中,茉喜猛地一震,强忍着没有惊叫逃跑。一阵凉风吹过后脊梁,她能感觉自己满脑袋头发全竖了一下。和陈文德相处得久了,她几乎忘了对方的真面目。守着这样一个男人,永远都是伴君如伴虎,除非自己能永远把他降服住。可是,自己能吗?
有那么一瞬间,茉喜又想跑了——趁着现在自己能吃能喝,肚子也还没有大到碍事,赶紧跑,跑晚了,说不准哪天就也被陈文德给毙了。
枪声还在接二连三地响。陈文德换了一支手枪,专门瞄着人脑袋打,一打一开花。打到后来,他乐不可支似的,自己笑出了声音,茉喜横了他一眼,发现他此刻竟是春风满面,脸上红扑扑的,脑门都见了汗。
“疯子。”茉喜在心里想,“这是个疯子。”
茉喜乖乖地看陈文德一枪一个,打爆了所有俘虏的脑袋。观众们有些意兴阑珊,因为满拟着能看到一场血流成河的大砍头。不过不砍脑袋,枪毙也行,聊胜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