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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杂记 连城雪 782 字 2022-11-26

所以正是这样,从那天起,莫筱的爱情就是王兆征,再别无他想。

第6章 我喜爱的

喂——!

我喊了一声,从窗口探出头去。

阳光很好,我看见从长发缝隙中它流淌出来的影子,在绿色植物叶子残留的露水上闪出十字形的光芒。

他抬起头,他穿着米白色的长袖棉布衣服,他在这两旁低矮的小木楼中间,很…

怎么样,我想不起来了,鼻息间有种挥之不去的化妆品的刻意香气,并不难闻。事实上,我没留过长发,讨厌植物,和旧式建筑的潮气。

哗——

书从被子上摔落下去,我没有拾起,一撩被子,起床了。

洗头发,6分钟,洗脸,5分钟,刷牙,4分钟,换衣服,3分钟,化妆,10分钟。

出门时,7点45分。

弯腰穿鞋,侧头看了镜子。

我。

5分钟后,我坐在了地铁上,这一切都很快,只是时间很慢。

昨晚我看的是昆德拉的《不朽》。我看过很多遍,其实第二遍就是在浪费时间,他批评贝多芬,他谈哲学,意向学,逻辑学。我不喜欢。我只是喜欢和别人说,我看昆德拉。我经常弄丢书籍,经常买回新的时找到旧的。我曾经常昏睡在浴缸里,导致很多p3落入水中坏掉,后来朋友送我一套音响,银色的,我执意放在浴室,却再没睡着过。那套音响专门用来放巴赫,后来朋友结婚,它就不会响了。

站起来之后,地铁停了。我向门口走去。

喂——!

一个少女,曲卷的长发,没有化妆,暗蓝色的衣服,帆布斜挎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