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白许是被他感染了,忍不住垂下眼帘,视线落在他指尖,甲盖光亮,贝壳一样,扣在根根纤长的指尖上,透着淡淡蜜粉色,委实漂亮。
他说:“剪子。”
这马车上哪来的剪子?!贞白把手里的锦帕放下,冷淡答:“没有。”
李怀信的王子病一犯起来,就讲究得要命,他不但讲究自己,还讲究别人,然后不满的拧起眉,目光落在贞白手上,很挑剔的模样。
贞白被他挑剔地看着,双手居然有些无所适从,也忍不住垂头查看自己的指尖,并多此一举的问出了口:“看什么?”
她手指很细,因为苍白,显得格外洁净,像晨霜,像冬雪,然而没有血色,又像病了一场,垂在玄色衣袍上,形成鲜明的差别。李怀信挑不出毛病来,收回目光的同时,顺手抽了柄剑,大材小用地去刮指尖那根倒刺。
贞白没见过这样的人,明明是神经质的胡闹,却有股理直气壮的倨傲,乖戾恣意。单看面相,眉眼之间,贵不可言。
李怀信被她瞧得蹙眉,剃完倒刺,很是不悦的把剑插进剑匣,一撩眼皮:“看什么?”
看面相。但贞白没多言,瞥开视线,这在李怀信看来,就是心虚的表现。
马车驶出官道,转行泥地,一路凹凸不平的颠簸,李怀信嵌在软垫里,又垫了床被褥在身下,还是被晃得头晕目眩,许是因为体虚,又舟车劳顿,咬牙挺到暮色沉沉,整个人就跟散了架一样,难捱极了。他坚持不住,可现在荒郊野岭的,还需赶上四五个时辰才有人家,便只好把马车歇在半路,休整片刻。
贞白一直在闭眼打坐,隐约间听闻一串响铃声,好似相隔甚远,缥缈着传来。她倏地睁开眼,盯住李怀信,后者刚从软垫中支起身,一脸倦容的伸手去够靴子,冷不丁对上贞白的目光,他顿了一下,右脚钻进靴筒里。
贞白突然问:“你听得见吗?”
“什么?”
“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