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
方怀的眼睑一点点垂下,本来就要完全遮住那一双如一潭死水的浅色眼睛了,但就在这一刻,他忽然浑身一僵。
他掀起眼睑,看见了不远处逆光走来的人。
那个人很重要。虽然看不见也听不清,但他知道,那个人很重要。
‘笃笃笃’,耳边能听到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原本已经放弃挣扎的人,不知哪里横生出来的力气。他挣扎着一点点站起来,把塌下去的脊背又艰难地挺直,把被砂砾石块磨到鲜血淋漓的掌心背在身后,直视前方。然后
露出了一个有些笨拙的微笑。
他不像是个摔倒了无数遍、放弃挣扎、每天抽大麻浑噩度日的街头小混混,像是又变回了那个衣着整洁英俊干净的小少爷,从书房往小格窗外看,对着那个人,努力地笑一笑。
那个不存在的人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少年微哑着嗓子说:
“我在。”
别人不知道,方怀知道。
他只见过林殊恒寥寥几遍,每一次记忆都不清晰,但仍然记得,对方的模样是光鲜整洁的。但当他抱起当时还很小的方怀时,只有男孩能感受到,他的手臂在颤抖,有血从绷带后面渗出来。
他有伤。
只是装出最好最妥帖的模样,把所有狼狈都藏起来,要漂漂亮亮地去见谁一面。
这是林殊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