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鹤这孩子平时不大爱吃蒜,只道辣的慌,还有味儿。可今儿竟不必人催促,自己就美滋滋剥了一个又一个,吃的小嘴上油汪汪的。
今儿的海带是新鲜的,不必提前泡发,滋味也更厚重些,加了五花肉方块一并红烧,红褐色的外表顿时就把人的食欲给勾上来了。
展鸰加了白酒小火慢炖,海带的腥味儿没了,酒味儿也被蒸发干净。肉块都炖烂了,虽然形状依旧完好,但里头都熟透了,用筷子轻轻一按,噗嗤就下去了。
小孩儿像模像样的帮着几个长辈夹肉,可惜肉太透,稍微一用力就要碎,大家想笑又不好笑出口。
小孩儿抿着缺了两颗牙的嘴巴,很熟练的换上勺子,这才得了。
赵老三是个实在人,平时哪里吃过这样丰盛的饭菜?便是沿途跟了这些日子,也因各种条件局限,没能发挥出展大厨五成的功力,今儿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试身手了。他喜得浑身发痒,好容易吞着口水等大家都动了筷子,这才麻溜儿的抓起个饽饽一掰两半,然后飞快的夹了块红烧肉按在中间,又微微用力碾成肉泥,使它们均匀的分布在饽饽中间的夹层,这才狠狠咬了一大口。
因那红烧肉都被汁水浸透了,一口下去柔软密实又带着汤汁,一点儿也不干柴,别提多美了。
那伙计见他这么个吃法,早就馋的口水直流,也如法炮制的来了一回,激动地眼泪都要掉下来。
老天爷,他活了这将近二十年了,何曾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跟嘴里这口比起来,他以前吃过的,那都是……算了,正吃饭呢,快别说那些恶心人的倒胃口了。
一群人将满桌子饭菜吃了个底儿朝天,连剩下的那点菜汤都被大树、赵老三主仆等人用饽饽沾着吃了,利用率十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