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嶺把小盒子拿起来,打开。
里面是一只朴素的、银白色的小戒指。
赵清嶺把戒指从盒子里拿出来,试戴了一下。
柔润的银色光泽,无名指大小刚刚好。
他对着阳光看了看,想起那个时候——程彻跟他说,会有一天买戒指给他。不告诉他,给他惊喜。
他还真的买了。
“但是,怎么选了个那么朴素的?”
赵清嶺其实想要更浮夸的,想要那种blgblg,戴出去所有人都会问,然后他可以大肆炫耀的那种。
他把戒指摘下来,却愣了愣——戒指的内侧,似乎刻了一个什么。
他仔细看。
竟是一颗小小的、简笔画一般的、歪七扭八的爱心。
一看就不可能是出自设计师之手,设计师不可能涂那么丑。
程彻是个很可爱的人,总是很害羞。他不擅长说“我爱你”,自然也不擅长写我爱你,于是就画了这么个丑东西。
真是服了,可把赵清嶺给逗笑了。
怎么会那么可爱。
然后,很奇怪的。他明明觉得好笑,咧开嘴,却莫名尝到了什么咸涩的东西。
……这太奇怪了。
赵清嶺仰起头,觉得自己简直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