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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有了这双新鞋,他即将面对的所有尴尬难堪,瞬间一笔勾销。

可是,真的穿上之后,又一直非常不安。

毕竟,这双鞋的价格实在太贵了。

名牌限量版,很酷炫,穿出去好多男生都会羡慕偷看,像他这样的穷人……又怎么有脸收别人那么好的东西?

“哎呀,行啦~~~咱们大家谁没收过嶺哥的东西啊!你就别多想了,你不要他堆在家里也是落灰嘛!”

赵清嶺身边别的哥们儿,一个个冒出来洗脑他,表示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以至于程彻渐渐地,也学会了昧着良心、压抑住心虚,偷偷享受赵清嶺对他的各种好。

赵清嶺送给他的几只日本产签字笔特别好用,他用了整整两年,用它们写完了高考试卷。

赵清嶺给他从英国带回来的衬衫、外套、裤子,他每天都穿。整整两年,几乎没有自己再花钱买过别的衣服。

经常,赵清嶺还会拿超市的限时礼品券给他,求他在过期之前务必“帮”他用掉别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