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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