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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声“再见”就走了。我不关心谁是大名鼎鼎的程子恒,虽然室友橙多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

老板的煮玉米一般在晚上八点就卖完了,那天我是晚上十点半跑完步经过的时候被香气所吸引,那根玉米让我认识了程子恒。接着一连两天我跑完步去买玉米时都遇到了程子恒,然后各持一根玉米边啃边聊边走回去。

我告诉了室友橙多——她是以酷爱喝鲜橙多而得名。她便决定明晚的玉米由她去买了。

橙多是攻读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她拿着根啃光了的玉米芯子做游离梦幻状飘回来,满嘴淫诗:“我想我是醉了,醉倒在与你唇齿相依的芬芳中……”

“那根竹竿子有这么大魔力?”我不以为然。

在经历了俊眉星目的丁越、气宇轩昂的夏长宁之后,程子恒只能算是白马蹄下的狗尾巴糙。

橙多和我同岁,是本校本科考上来的。她对程子恒的仰慕据说能追溯到大一时期。

她兴奋地对我说:“福生,程子恒钱途无量,就算他留校任教也会是个有钱人!他本人又不木讷,是上上结婚人选!”

我不为所动,继续写我的博客玩。

橙多幽幽地叹了口气,“我是不当灭绝师太的,等我研究生毕业就二十七了,我得趁着这三年找个好男人!最佳恋爱地点就是学校,出了校门这岁数只能去相亲了,那就遇到谁是谁了!”

我便不可自抑地想起了那场可笑的相亲,还有夏长宁。思念汹涌而至,我想也没想就拿起手机对橙多说:“我出去买点儿东西,一会儿就回来。”

走到楼下,我站在树下犹豫了会儿,究竟打不打电话给夏长宁?

如果,他娶了逸尘,我也就断了这个念头,好好地把握我的三年。忍不住心酸,我多希望他是在开玩笑、在玩手段,非逼得我低头说爱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