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陌不甘示弱,咬牙切齿地反驳:“针对原告的质证意见,我方在此作出解释。第一,我方收到的《收货确认单》是传真件,原件在原告手中;第二,电子邮件处于已被查阅状态,证明原告方已经看过该电子邮件……”
耐心地等待时陌说完,谢锦程双手自然交叠,脸上带着胜券在握的自信:“针对被告的观点,我方补充几点:第一,被告称《收货确认单》是传真件,原件在我方手中,这只是被告个人主张,不应采纳;第二,电子邮件接收方是案外人,并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查证,公司也没有案外人这位职工,法定代表人从始至终都未见过这封电子邮件,况且,被告提交的电子邮件截屏图,内容不明,只有一个附件,附件内容无法从截屏图表面反映……”
“咔。”时陌掰断了手里无辜的笔。
针锋相对的庭审结束,时陌看着头首分离的笔,一脸痛心疾首。
这枝笔可是他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辛苦从眼花缭乱的淘宝挖来的,一枝03元,虽然是一掰就断的廉价货,但那也是钱啊,三个03元四舍五入就是1元,1元可以坐城环公交从城西跑到城东,行走几十公里。
他为什么要那么冲动,省下这枝笔钱他就可以跑三分之一的城环公交线了!
就在时陌捂心口滴血时,谢锦程递给他笔录:“时律师,到你看笔录了。”
时陌幽怨地抬头看罪魁祸首。
谢锦程,锦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大少爷,律师界的名人,据说他手上几乎没有败诉的官司,就在不久前,还帮几位大明星打赢了官司,赚得盆满钵丰。他年纪跟自己差不多,穿着剪裁合适、熨帖得没有一点褶皱的纯羊毛面料西服,浑身散发着贵气,举手投足优雅之至。
女娲好像要把所有好处都往这人身上粘一样,不但出身高贵,连长相也英俊得无可挑剔。
时陌绞尽脑汁,想将已被自己遗忘很久的文学功底刨出来,附庸风雅地用些有内涵的文学词藻来形容他长相,结果却蹦出一句带着浓浓职业病的话:“长得有利于维护法律秩序”。
这么完美的人,偏偏像只狐狸一样,一肚子的阴谋诡计,为了胜诉,不惜掩盖事实,敞开陷阱让对手踏进去。
时陌没好气地扯过笔录。谢锦程的字体自然而然地撞入视线,遒劲清峻,就像是烈风中桀骜不驯的杨树,一笔一划都充满了与大自然抗争的自傲与不屈。
努力忽略那刺眼的字体,时陌逐行逐字认真看笔录,发现有笔误,想修改,却想起笔已经被掰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