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彭若萍这钱给到位,杨母汇款给对方,杨彦就能出来。
只要杨彦出来了,往后的事情,就好做打算了。
再说杨彦最多算一个监管不力,真正犯事儿的不是他。杨母已经看清了自家那群亲戚,送他们去坐牢她是没有半点犹豫的。
只要杨彦出来,杨家摘干净,凭着以前的人脉,杨家依旧会恢复。
思及此,杨母立刻想要去找律师——她敢断定,彭若萍不会给钱的。上法院是肯定的,杨母现在要的就是速战速决,这样儿子才能尽早出来。
她心情舒畅地离开,只留下彭若萍坐在路边以仇恨的目光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仿佛谁都欠了她几百万。
……
三天后,彭若萍收到了法院传单。
杨母靠着以前杨父的关系,飞速定了开庭时间。
又一周后,彭若萍坐在了被告席。按照离婚协议上的协定,她需要付给杨彦50万现金,用作买断服装厂一半股权和她现在居所的一半。
彭若萍不服上速,却被驳回。
协议白纸黑字,还摁了手印,她是怎么上诉都没有任何用。更何况杨母找了人,故意给她限定了付款日期,在没付款给杨家前,彭若萍服装厂的财务资金将被被限制,甚至超过一定的期限,要被强制征收。
这五十万彭若萍现在拿不出来,没多久,杨母就听见消息,说彭若萍在找人接手她的服装厂和品牌业务。
这也怪彭若萍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为怕被拿走现金,所以把现金全部购买了布料。现在被限制了财务,她的布料也抛不出去,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服装品牌开价从一百五十万,到一百万,最后跌到七十万。